伪造订单及客户贷款申请诱使公司批出款项 七旬员工认盗窃逾5千万元入狱5年8个月
发布时间:17:39 2026-06-25 HKT
七旬兼职公司员工于2011年至2013年间伪造采购订单及客户贷款申请表,诱使公司董事批出约5千万元。涉案男子今在高等法院承认3项盗窃罪,辩方求情指事件已在业界流传,被告可谓声名狼藉,难再获同行信任。法官李素兰判刑时直斥,被告违反诚信,盗窃雇主的金钱偿还自己生意损失,属有预谋犯案,惟最终其生意亦难逃倒闭的局面,终判处被告监禁5年8个月。
以偷来款项填补个人生意亏空
74岁男被告杜树棠,承认于2011年7月18日与2013年9月2日期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3度盗窃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共50,729,531.44 港币,属于刘燕(音译)的财产。
法官李素兰判刑时指,被告在内地出生,及后来港任职银行员工,1999年自立门户开设电讯公司,惟生意失败导致破产,案发时从事兼职文员。李官直斥,被告违反诚信,盗窃雇主的金钱资助个人业务,案发时被告另有经营公司,惟亦是经营不善而欠债,由于被告不想再度破产,故利用手段犯下本案,以盗取的金钱偿还自己生意损失,属有预谋犯案,惟最终其生意亦难逃倒闭的局面。李官念本案历时已久,明白被告因本案遭受精神压力,考虑事主的实际损失后,终判处被告监禁5年8个月。
辩方求情指,本案发生于2011年至今才处理,存在延误,导致被告有精神压力,须接受精神科咨询。被告的行为已在业界流传,可谓声名狼藉,再难获同行信任。尽管涉案金额高达约5千万元,惟扣除还款后,事主实际损失仅约300万元。
伪造订单及客户贷款申请骗取老板批款
案情指,在2009年至2011年间,被告的前员工梁毅(音译)及其妻子刘燕(音译)成立了两间公司「Link Full」及「China Greenfield」,负责在香港从事电子交易及放款业务,夫妻均为董事,并是公司持有汇丰银行帐户的签署人,由于夫妻二人不熟悉香港的商业活动,故将两间公司的业务委托给被告,并由被告协助操作公司的银行帐户。
案发时,被告是「Link Full」的唯一员工,负责购买电子产品进行转售等,而被告在每次拟购买产品时,都会使用个人的邮箱,并以「Link Full交易资金使用申请表」为标题,向夫妻二人在内地的助理的邮箱发送申请表。每张申请表都包含订单付款金额、购买商品详情、预期利润、订单付款方式及指定的汇款银行帐户。刘随后会审核申请,若刘批准购买后,便会将金额转入申请表上指定的收款人帐户。购买完成后,被告会发送确认邮件,并将交易本金和利润转回刘的帐户或「Link Full」帐户。由于刘完全信任被告,因此刘没有向被告询问供应商或购买者的身份,也没有查看实际购买的商品。
被告亦是「China Greenfield」的唯一员工,负责寻找需要贷款的客户。被告会使用自己的邮箱,以「小额贷款申请表」为标题,向刘发送申请表,申请表上会注明申请人姓名、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等资讯。刘随后会审核申请,若刘批准发出贷款,便会将金额转入被告在申请表中指定的银行帐户。被告会在贷款到期日将本金及利息转回刘的帐户或公司的银行帐户。由于刘完全信任被告,因此没有向被告询问借款人的身份,也没有询问贷款是如何转入借款人帐户及从借款人收回还款的。
承认从两公司帐户偷走逾5000万元
直到2013年9月,刘的朋友想与刘共同投资,并要求提供公司的业务证明。刘因此要求被告提供客户的交易证明等,惟被告未能提供所需资料。同月27日,刘与被告会面,被告告知刘,「China Greenfield」只有5名借款人是真实的,其他申请均属虚假。被告在2011年至2013年经营两间公司期间,曾以各种借口从夫妻二人骗取共约1690万港元,亦承认挪用公司的资金,在所有申请的资金中,仅约600万港元用于公司的实际业务。被告于2013年10月曾偿还50万港元,惟及后未再偿还任何款项,刘于2013年12月向警方报案。
警方在2015年4月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诫承认「我使用虚假的贷款信息来欺骗刘」。被告另承认从两间公司的帐户中取走共50,729,531.44港币,伪造30份贷款申请及采购订单,以令刘批出该些款项。被告另称,自己因生意失败并破产,及后将盗取的款项全部用于自己的生意。
案件编号:HCCC373/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