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泰籍女受骗到港被逼卖淫 两男女认依靠他人卖淫收人为生等罪囚7至12个月

更新时间:13:58 2026-06-22 HKT
发布时间:13:58 2026-06-22 HKT

油麻地3年前发生逼良为娼事件。两名泰籍女子遭诱骗来港后被要求卖淫,2人拒绝便遭锁在单位内,其后获泰国驻香港总领事馆人员营救揭发事件。涉案被捕两男女今早在区域法院承认串谋依靠他人卖淫收人为生等罪,法官练锦鸿判刑指,女被告安排嫖客到单位让妓女提供性服务并负责收钱,无证据显示她牵涉集团营运及安排,因而判监7个月。而男被告于案中负责由外地安排妓女来港,其他同伙亦会向他汇报工作,其角色重要,被判入狱1年。

男被告参与安排角色重要判监1年

两名无业被告为35岁女子柯金妹及66岁男子赵汉亮。柯金妹被控于2023年1月23日至2月8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明知而完全或部分依靠他人卖淫的收人为生;赵汉亮被控与他人于2023年1月22日至2月8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串谋依靠他人卖淫的收人为生。

练官判刑时指,女被告柯金妹安排嫖客到单位让妓女提供性服务,并负责收钱,惟没有证据显示她牵涉集团的营运及安排,并在得知两名妓女不愿卖淫后,曾向同伙表示不再为集团工作,终判处她监禁7个月。至于男被告赵汉亮,练官斥他明显参与整个安排,角色较重要,其他同伙亦会向他请示及提供讯息,更负责由外地安排妓女来港,而两名妓女则透露是被骗来港的,终判处他监禁1年。

女被告就每宗成功性交易抽45元酬劳

案情指,两名泰籍事主X及Y于2023年2月7日来港后被带至庙街某单位,翌日泰国驻港总领事馆向香港警方报案,警方在单位内找到X及Y,并在单位内发现润滑剂、避孕套、漱口水、毛巾及记事簿等用作卖淫的物品。警方随后拘捕5男女,包括一名女子、被告柯金妹与赵汉亮,以及早前已认罪的鄢昔珍及邬清容。

女被告柯金妹及男被告赵汉亮于同月13日被捕,柯在警诚下表示「我当日只系负贵帮燕姐带啲客上庙街阁楼俾泰妹做生意咋,唔关我事架」。警方在柯的手机发现一个微信群组,赵汉亮在2023年2月7日表示涉案两名泰国女子「未做过呢样嘢」,要求柯照顾她们,柯则回应「呀OKOK,收到」,群组其他成员会告知柯何时上班及何时需要帮忙。

柯另提及,燕姐将单位的锁匙交给柯后,要求柯为嫖客开门,柯亦会在记事簿记录嫖客进门时间,并向每名嫖客收取250港元,嫖客便会进入房间与妓女进行性交易,事后柯会将钱交给燕姐,柯就著每名进行了性交易的嫖客,柯能获45港元酬劳。柯得知两名妓女不愿工作后,曾向同伙表示不再参与犯案。赵则负责在群组中下令工作指示,其他同案被告亦会在群组中向赵汇报工作进度。

案件编号:DCCC85/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