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王」何孟强管有胡椒喷罐及无牌藏枪弹罪成 还押至6.15候判

更新时间:18:35 2026-05-29 HKT
发布时间:18:35 2026-05-29 HKT

人称「枪王」的何孟强涉嫌2020年4月,在迷你仓无牌管有长枪、手枪及胡椒喷雾等,他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无牌管有枪械罪,惟否认无牌管有枪械弹药罪受审。暂委法官香淑娴今裁定被告无牌管有枪械弹药罪成,直言被告说法荒谬、前后矛盾。法官确信他知道涉案枪枝若无堵塞物等状况,可以发射子弹或投射物,该些枪枝符合「枪械」的法律定义。法官押后判刑至6月15日,待索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还押候惩。

被告作供或支吾以对或前后矛盾

法官指,被告就关键情节作答回避、不合逻辑且前后矛盾。被告首先称提供枪管草图予师傅,不会说是「枪」,一直合作的师傅会明白意思。惟法官关注师傅当时心目中的理解时,被告支吾以对,后表示师傅会理解为制作枪管。

被告曾称指示师傅制作实心枪管,是为了重量更像真,但他后来改称是为免有人想多了以保安全。法官质疑若被告认为涉案枪枝不具备发射功能,为何有此担忧。被告终同意涉案枪枝的枪管被部分堵塞、撞针孔被封闭等均不能从外观得知,法官形容被告说法十分荒谬。

案发地点于沙田山尾街环球工业中心一个单位。资料图片
案发地点于沙田山尾街环球工业中心一个单位。资料图片

涉案长短枪符枪械定义而弹匣置有弹壳

法官续指被告声称涉案长短枪均为订制展示枪,但无提供订制细节。而火器及弹药法证检验显示,长短枪结构与真枪吻合,上膛等操作正常。法官认为以被告的经验,他知道若无撞针缩短等状况,两枪均可发射子弹或投射物。

就著「枪械」的法律定义,法官提及法例表明不会因枪械欠妥善或失修,不能发射子弹,而不在定义范围内,因此需考虑的是物品本身的性能和性质,而非某一刻的状况。法官举例若枪枝因缺少一颗螺丝便不符合定义,法例则形同虚设。法官裁定涉案长短枪的性质均可发射子弹,其原件亦来自真枪,其「欠妥善」的状况由被告故意为之,因此属法例中的「枪械」。而枪弹壳被发现在弹匣,法官认为属于「弹药」,终裁定无牌管有枪械弹药罪成。

承认无牌管有喷罐但否认管有枪械弹药

69被告何孟强早前承认无牌管有枪械罪,指他于2020年4月20日,在沙田山尾街环球工业中心6楼某室,没有枪械及弹药的管有权牌照及枪械及弹药的经营人牌照,而管有6个喷罐。何否认牌管有枪械弹药罪,指他于同日同地,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即一枝长枪连膛口装置、手枪、及两枚枪弹壳。

无牌管有枪械罪案情指,案发当日下午约5时,警方进入案发现场进行搜查时,在单位内发现属于被告的6个金属喷罐,包装纸上印有「胡椒喷雾」、「胡椒凝胶」、「只需一喷就能击倒攻击者」、「胡椒喷雾水柱」、「强劲及辛辣」、「强烈地催泪及失去方向感」、「极强制止能力」、「旨在蒙蔽攻击者」、「最强效的配方」等字句,惟被告没有任何枪械的管有权牌照及经营人牌照。被告被捕后警诫指,他于2016年购入涉案单位,是单位锁匙的唯一持有人。经检验6个金属喷罐后,发现若将喷罐的按钮向下压时,会释出有毒化学液体,包括2-氯乙醯苯、辣椒碱及二氢辣椒碱等,并会引致软黏膜组织出现灼痛感。

开案陈词指,案发时被告没有任何枪械及弹药的管有权牌照或经营人牌照。警方搜查单位时,发现一支长枪连膛口装置、插在长枪内的弹匣、15枚枪弹壳、手枪及插在手枪内的弹匣。被告在警诫下指,该长枪是用作装饰用途。经火器及弹药法证检验后,确认长枪及手枪是经过改装过的,由一根光膛枪管组成,部分被金属嵌入物堵塞,枪栓的撞针孔被封闭,而撞针则被缩短,但操作性能测试显示上弹、进膛、锁定、退壳、抛壳和击发功能正常,能成功进行试射,而长枪膛口装置则能减少发射时产生的火光。枪弹壳中的13枚弹壳是假弹。

案件编号:DCCC34/2024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