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护照开设银行户口 公司男董事4罪成囚32个月

更新时间:12:28 2026-05-15 HKT
发布时间:12:28 2026-05-15 HKT

38岁公司董事使用假护照开设银行户口,被廉署起诉。经区域法院审讯后,他早前被裁定2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及2项管有虚假旅行证件罪成,今于东区法院判刑。暂委法官高伟雄指虽然无证供显示被告使用涉案银行户口作非法用途,但他的确使用了虚假身份开户,而法庭须保护金融系统廉洁性,终判监32个月。

被告方思远、今于普通话传译员协助下应讯,他被控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在香港以欺骗手段,即虚假地表示自己为FONG Tim、持有墨西哥护照及出生日期为1980年8月6日,以不诚实地取得上海商业银行及交通银行的服务,即开立共8个银行户口;及管有两本虚假护照。

被告患抑郁不足以成减刑理由

高官判刑时提到,虽然无证供显示被告使用涉案银行户口作非法用途,但他使用虚假身份开户,绕过银行监管机制,法庭须保护金融系统廉洁性,虽然被告患有抑郁等健康问题,但不足以成为减刑理由,惟法庭考虑到被告过去多次慈善捐款,故酌情减刑,终判囚32个月。

案发时,被告先后约见两间银行的职员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户口。他自称Fong Tim,并向银行职员出示一本墨西哥护照及在开户申请文件上签署确认资料真确无误,最终成功开立8个银行户口。除了上述虚假的墨西哥护照以外,被告亦管有一本虚假的加拿大护照,而被告在两本虚假护照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均与他本人所持的其他身分证明文件不同。

案件编号:DCCC467、1116/2024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