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酒吧黑帮殴斗致1死3伤 大佬「葱头」判囚10年4月 5同党入狱10年 官:悔意难挽回人命

更新时间:17:34 2026-05-07 HKT
发布时间:17:34 2026-05-07 HKT

2020年10月,两批黑帮人马和胜和与14K在尖沙咀楼上酒吧M1 Bar发生争执,和胜和「吹鸡」后在酒吧内打斗及互掷物件,酿成1死3伤。2名青年重审后谋杀罪脱,惟误杀等罪成。另外6名和胜和成员承认误杀、伤人等4罪,高院法官陈庆伟今判刑指,案件属群体暴力,众被告均应该明白他们参与本案是其人生中最愚蠢的行为之一,其认罪及悔意也难以挽回一条人命,最终判「吹鸡」增援的大佬「葱头」监禁10年4个月,其余5名同党各判囚10年。

「葱头」带头「吹鸡」罪责最重 其余5人伙同犯罪

两名青年陈政希(29岁)及王永滐(27岁)否认谋杀罪,案件重审12日后,陪审团裁定两人谋杀罪脱、一项误杀罪、一项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及两项有意图伤人罪共4罪罪成;陈政希审前已承认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昨已就4罪被判囚11年4个月。王永滐的判刑押后至5月22日处理。

而杨镇邦(46岁)、谢展聪(34岁,外号:「葱头」)、杨焯熙(29岁)、蔡旻龙(27岁)、黄朗祺(32岁)、许有谦(39岁)则于早前承认一项误杀罪、一项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及一项伤人罪。

法官陈庆伟判刑时指,本案虽然没有使用菜刀、铁通等传统武器,但投掷威士忌厚玻璃酒樽等硬物,杀伤力不容忽视。和胜和大佬「葱头」谢展聪带头「吹鸡」增援,罪责最重,其他5名被告则于不同阶段参与袭击,基于伙同犯罪原则,与陈政希及王永滐两人罪责相同。和胜和成员有预谋地「吹鸡」并施袭,有伤者至今仍受伤势困扰,包括伤者温少龙眼部受创。

官:悔意难挽回一条人命

陈官向众被告说:「现在你们所有人都应该意识到,你们参与是次打斗是你们一生中做过最愚蠢的事情之一,你们的悔意也难以挽回一条人命」。陈官考虑到「葱头」谢展聪为主脑角色,罪责最重,认罪扣减后判囚10年4个月;其余5名同党各判囚10年。

本案案情指,涉案尖沙咀楼上酒吧M1 Bar由黑帮和胜和成员「葱头」等人持有,场内职员及睇场人士则多数属另一黑帮14K成员。2020年10月6日案发当晚,和胜和成员在酒吧酒会,酒吧因疫情关系需于凌晨12时清场,期间和胜和成员「嘉星」及名为「鱼蛋」的男子发生口角,和胜和一方「吹鸡」召人到场。

双方爆发激烈冲突,在酒吧内群殴及互掷硬物,期间和胜和成员 「嘉星」手持一整支威士忌玻璃酒樽,击中36岁男子麦志健额头,致其头部重创,即时当场浴血倒地,送院后不治。法医剖尸检查后确认死者死因为头部受伤。同晚,14K成员温少龙、蔡亮、冯飚南亦被和胜和成员围殴掷物受伤。

案件编号:HCCC40/2024
法庭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