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3000万Full Pay误买半山极凶宅 难用「经纪隐瞒」为由踢契 大律师教3招自保
发布时间:06:00 2026-05-07 HKT
近日市场流传一宗令人咋舌的豪宅交易。一名非本地富豪买家以全额付款的方式,豪掷近3,000万元购入港岛半山区一个连巨型平台的三房单位。然而,该买家在签署合约及缴付一成大订后,传出该单位早年曾发生一宗轰动一时的命案,有人从高处堕下并陈尸于该单位的平台之上,属行内无人不晓的「极凶」凶宅。由于买家在睇楼时未有主动查问,涉事地产经纪亦未有作任何披露。面对进退两难的局面,大律师陆伟雄接受访问时指,难以用「经纪隐瞒」为由取消交易(俗称「踢契」)。
经纪无绝对责任主动申报凶宅
不少市民误以为,地产经纪有法律责任主动告知物业是否属于凶宅,但大律师陆伟雄指出,这是一个常见的误解。他指,在法律原则上,地产经纪是没有绝对责任,必须预先主动向买家声明单位是凶宅的。陆大律师解释,大前提在于买家有否主动询问。如果买家在整个过程中从未过问,也没有表现出介意物业是否有命案发生,经纪便没有自动申报的责任。
然而,若买家在睇楼前已明确向经纪表示「要干净的单位,不能有人在内死过」,而经纪明知该单位是凶宅却刻意隐瞒,在这种情况下,经纪便构成了「误导」,买家便有法律理据作出追讨。
「买贵了」非拒绝成交理由
该名买家因为看中单位装修精美且平台宽敞,加上财力雄厚,睇楼后「即刻扑锤」购入。由于他从未向经纪查问单位的历史,因此经纪与原业主在法律上并没有做错。至于多间银行无法对涉事单位估价,买家以近3,000万元购入凶宅,明显「买贵了」,陆伟雄直言,买家不可以此为由拒绝成交。
他指出,凶宅是否一定低于市价,并无绝对标准,「有部分人根本不介意凶宅,可能因为景观好、装修合心意、交通方便,甚至只是为了方便照应住在对面的亲戚,正所谓『千金难买心头好』,买家愿意以较高价钱购入,背后可以有很多原因。」因此,买家不能单凭「多付了钱买入凶宅」作为「踢契」的法律理据。
此外,买家在参观单位时,原业主不准买家在单位内拍照,行为略显可疑,但这同样不能作为取消交易的法律借口。
买家挞订恐面临双重损失
由于买家在支付了10%大订后才发现真相,完全无法克服心理阴影,现阶段的补救措施有三。其一,动之以情,协商退房。目前仍未到最终的成交期(Complete),买家可尝试「好声好气」向原业主坦白自己极度害怕凶宅,恳求对方容许取消交易。为了增加成事机会,买家甚至可以主动提出给予原业主一笔额外的补偿金,以换取和解。
其二,壮士断臂,直接挞订。若业主态度强硬拒绝退让,买家只能选择违约不成交,但买家必须清楚明白,这不仅会直接损失已支付的近300万元的订金,更要承担额外法律风险。陆伟雄指,如果原业主日后将单位重新售出而当时楼市下跌,原业主有权向违约的买家追讨当中的差价损失。
其三,完成交易,尽快转手。若不想违约,买家只能硬着头皮完成交易,并在短时间内将物业重新放售,但下一手买家极可能同样需要以「Full Pay」形式接手。

大律师教三大防「凶」绝招
另一方面,对于不熟悉香港房地产市场的本地或非本地买家,陆伟雄大律师强烈建议在置业时采取以下三招,以保障自身利益。
第一招:白纸黑字写明「拒绝凶宅」
口讲无凭,买家必须在极早阶段,如签署睇楼纸时,以文字明确记录自己的要求。买家应向经纪表明「不要凶宅,有人病死也不要」,并写在文件上作为明确指示。日后若发现受骗,这便是最有力的法律证据,避免出现「口同鼻拗」的局面。
第二招:自行上网查册
买家绝不能过度依赖经纪。现时网络资讯发达,坊间有多个免费的「凶宅网」可供查阅。买家在落订前,务必自行上网输入屋苑名称进行交叉比对,做好功课。
第三招,寻求银行估价
务必寻求银行估价,当中Full Pay买家尤其注意。上述个案的致命伤,在于买家财力雄厚,选择全数支付楼价而无需申请按揭,因而跳过了银行估价的程序。陆大律师提醒「即使你多有钱、不需要做按揭,也一定要叫银行帮你估价,你不需要告诉银行你准备Full Pay。」因为银行内部拥有极其严密的凶宅黑名单纪录,遇到凶宅时,银行通常会给出极低的估价,甚至拒绝估价。买家只要透过银行的估价反应,就能立刻察觉单位是否「有古怪」,这是一道极其重要且免费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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