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林邨床底藏尸案 吸毒无业汉谋杀罪上诉得直 撤销定罪发还重审

更新时间:15:54 2026-05-07 HKT
发布时间:15:54 2026-05-07 HKT

五旬无业汉2019年涉在将军澳宝林邨宝俭楼住所内毒打34岁女友逾百下致死,其后藏尸床底以瞒天过海。2022年被裁定谋杀罪成判终身监禁。无业汉不服定罪提上诉,上诉庭今下判词指,原审法官陈仲衡指引陪审团时没有清楚列明被告可能因吸食冰毒而暴力倾向较高,以及被告可依赖非自愿吸毒来进行减责神志失常的辩护,遂裁定被告上诉得直,撤销谋杀罪的定罪及判刑,惟拒绝直接改判误杀罪成,下令案件发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重审。

原审官未充分解释被告或因吸冰毒影响自控能力

无业男被告罗伟文被控于或约于2019年3月17日在香港谋杀34岁女子刘莉芝(Sony)。陪审团2022年一致裁定被告谋杀罪成,不接纳罗案发时是受激怒下杀人(provocation)或减责神志失常(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

资深大律师林芷莹代表罗伟文提出,罗伟文患「冰毒依赖症候群」,案发时「溶冰(停止使用冰毒后出现的生理和心理症状)」时渴睡,吸毒及断瘾症状均会增加暴力倾向,质疑原审法官陈仲衡未充分解释过量服用冰毒、溶冰、戒断阶段,对罗伟文自控能力及暴力倾向的综合影响,另质疑陈官引导陪审团时有关减责神志失常及罗伟文是否说谎的议题指引不当。

上诉庭法官彭伟昌指出,被告是否确曾被激怒是主观问题,罗伟文有可能因吸食冰毒而暴力倾向较高,影响其自我控制能力,原审法官未有在陪审团指引中清楚列明这项「个人特征」;陪审团必须知道被告不是无时无刻及无法抗拒地喝酒或吸毒,才可以启动减责神志失常的辩护,但原审法官未能清楚传达此「非黑即白」的法律原则,令陪审团不知道即使罗伟文吸毒有部分属于自愿,他仍可依赖非自愿吸毒的部分来进行减责神志失常的辩护。

上诉庭:误杀非本案必然结论 将案发还重审

另外彭官不认为陈官有关罗伟文的谎言指引会令陪审团裁决变得不稳,遂就两项上诉理由成立,裁定罗伟文定罪上诉得直。林芷莹提及罗伟文承认误杀,希望若罗伟文定罪上诉得直,可直接改判误杀罪成,律政司则反对指若上诉成功原因只是原审法官指引不足,案件理应该发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进行重审。

上诉庭回顾涉案所有证据、控辩双方的专家意见后,不认为误杀是本案的必然结论,认为需由经过正确指引的陪审团裁定,拒绝直接改判误杀罪成,撤销谋杀罪的定罪及判刑,下令案件发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重审。

案件编号:CACC201/2022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