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督察诈骗同袍借款14万元 判监6星期 官指被告无悔意
发布时间:12:42 2026-05-05 HKT
45岁高级督察向同袍讹称遭银行要求即时偿还按揭贷款,诈骗对方贷款13万元,另向下属警员表示家人患病须做手术,向他借贷1万元。他经审讯后被裁定欺诈及订明人员接受利益两罪成。裁判官刘淑娴今早在观塘裁判法院判刑时斥,被告案发时是其下属的上司,负责分配及监督下属的工作,尽管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滥用职权,惟被告向下属借贷之举有可能会对下属构成压力,案情具严重性,刘官念被告没有定罪纪录及大机会失去长俸,终判处被告监禁6星期。
拖欠财务公司150万唯有再借贷「债冚债」还款
刘官引述背景报告指,被告没有刑事定罪纪录,在2001年加入警队后屡获跃升,及后初次在UA 亚洲联合财务借贷10万元,当中有8至9万元用作父母生活开支,余下则自己使用。当时父母收入不稳,被告以为待父母财政稳定后便会自行还款,被告亦没有理会债务问题,惟在2019年收到财务公司追债,才发现欠债金额超过150万元,被告遂向不同财务公司借贷还钱,以「债冚债」的方式还款及支持生活开支,并表示在事件完结后会考虑破产。
刘官续指,被告在背景报告中提及妻子并不知道自己的债务问题,二人在婚后仍维持各自财务独立,被告亦会负担单位的按揭,惟被告曾向妻子透露近年支付家用感到吃力,要求妻子一同分担,妻子多次询问被告原因,惟被告一直没有告知妻子。报告中提及,被告没有刑事定罪纪录,与任职人力资源助理经理的妻子育有两名子女,案发时尚欠高级督察郭俊希8万元及下属警员黄荣立1万元。
称遭银行call loan向下属借款或为对方构成压力
刘官判刑时指,被告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被告在背景报告中维持庭上自辩时的说法,惟法庭早前已裁定不接纳其证供,显示被告没有悔意。刘官续称,被告向高级督察郭俊希讹称银行要求他即时偿还按揭贷款,诱使郭借出13万元,但被告尚欠8万元未还。再加上,被告案发时是警员黄荣立的上司,负责分配及监督黄的工作,尽管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滥用职权,惟被告向下属借贷之举有可能会对下属构成压力,案情具严重性,刘官念被告没有定罪纪录及大机会失去长俸,终判处被告监禁6星期。
被告没有法律代表自行求情指,自己已还押14天,有深切的反省,在本案中「我都有做得唔好嘅地方」,明白自己令家人、共事的上司及同事失望,望能尽快重投社会及照顾家庭。
相关新闻:
涉谎称遭银行call loan等向同袍借款14万 高级督察欺诈及接受利益两罪成候惩
现年45岁被告邓俊豪,被控于2023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藉作欺骗,向高级督察郭俊希讹称某银行要求他即时偿还按揭贷款,并意图诈骗而诱使郭俊希给予13万元的贷款;及于2024年1月7日,身为订明人员、即警务处高级督察,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而从下属警员黄荣立获得1万元的贷款。
案件编号:KTCC2545/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