覊留人士疑遭木棍捅肛门案 事主供称:一个人俾人捅肛门,有机会唔嗌咩?
发布时间:13:18 2026-04-30 HKT
时任二级惩教助理认3年前在壁屋惩教所连同其他羁留人士捅伤还押者,其上司及3名羁留人士否认伤人等罪一案今早区院续审。现年21岁男事主在盘问下确认,在囚人士需按惩教的指示行事,若不从则不知会面对什么结果,并同意案发后同仓曾表达歉意「话能力有限,保护唔到事主表示好抱歉」,而事主则回应知道同仓无份袭击自己。男事主续在盘问下表示,同仓曾一度离开案发现场,有机会是按惩教助理的指示取地拖棍。男事主当被问及受袭时有否呼救时,则回应「一个人俾人捅肛门,有机会唔嗌咩」。审讯下周二续。
事主同意在囚人士无权拒绝惩教要求做事
21岁事主赵俙迪今续接受盘问,被告李宇轩的大律师关注,案发后赵在向惩教职员录取口供时称「谭力翀叫我出去活动室楼梯口,叫我除裤,然后将我㩒下,再拎地拖棍插入我肛门位置」,但在口供中赵没有提及到李宇轩有份参与,赵确认。辩方续引述口供,赵被警方问到遭袭击时是否有囚友帮赵时,赵表示没有「因为郭绍辉喺到,所以我相信无人帮我」,辩方关注赵是否觉得大家害怕郭,所以无人够胆阻止郭,赵同意。
大律师詹俊祺代表被告林承蔚盘问赵指,在囚人士须配合惩教人员,以令狱中生活比较「平静」,惩教要求在囚人士做的事情,在囚人士就要去做,没有权利拒绝,若不遵从惩教的指示,则不知会面对什么后果,赵确认。辩方续指,惩教面对不配合的在囚人士时,则有权利将他们囚禁在「水饭房」,赵确认。辩方提及,林承蔚与赵是同仓,林返回囚室后曾帮手照顾赵,包括递纸巾及扶赵去洗手间等,赵确认。
同意林承蔚曾为无力施援手道歉亦信林无份袭击
辩方续提及,林曾向赵表示担心及抱歉「林话能力有限,保护唔到你表示好抱歉」,赵确认。辩方指,赵曾回应「知道佢无份,知道佢嘅位置,无怪过佢」,赵同意。辩方另问赵「你知道林只系跟谭(谭力翀)出咗去,林系无份袭击你」,而赵亦相信林不同意谭的作为,惟知道林没有能力阻止,赵同意。辩方关注,案发后林主动在囚室按钟,要求将赵送往医院,赵则表示不记得自己要求林按钟,还是林主动按钟。
辩方表示,赵受袭后先行被带回囚室,林返回囚室时遇到谭,谭要求林「9点前都唔好㩒钟」,赵表示无印象。辩方关注,林在晚上7时许按钟,其举动是公然地对谭的指令抗命,故林亦有可能就谭袭击赵表示反对,赵同意。辩方透露,案发时谭有机会要求他人去取清洁工具,林中途曾离开案发现场,赵不知林什么时候离开、离开了多久、及什么时候折返,赵确认。辩方关注,赵未能清晰知道林在自己受袭时是否在场,赵同意。
「一个人俾人捅肛门,有机会唔嗌咩?」
被告郭绍辉的代表继昨天盘问后,今再度关注赵受袭时是否有呼叫求助,赵反驳「一个人俾人捅肛门,有机会唔嗌咩?」。
不认罪被告依次为55岁退休一级惩教助理郭绍辉,以及3名羁留人士19岁李梓睿、19岁李宇轩及20岁林承蔚。郭绍辉否认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指他于2023年12月26日与2024年1月17日之间,无合理辩解或理由,故意作失当行为,即未能执行作为部门主管的职责、及未能举报惩教署二级惩教助理谭力翀袭击事主赵俙迪。
余下3名被告否认有意图而造成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指他们于2023年12月26日,在壁屋惩教所B座1楼B3-A活动室外楼梯,意图使事主赵俙迪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赵。
认罪被告33岁时任二级惩教助理谭力翀及20岁羁留人士何力桓,前日承认有意图而造成身体受严重伤害罪。谭力翀另承认串谋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
案件编号:DCCC1096/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