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屡非礼强奸继女 磨下体逼手淫 7男陪审团裁定4罪成 押后5.28判刑

更新时间:15:46 2026-04-29 HKT
发布时间:15:46 2026-04-29 HKT

47岁继父12年前到广东度假时涉嫌非礼13岁继女,其后性侵情况日益加剧,更经常在寮屋强奸继女,直至2021年父女争执后,继女向男友透露事件而揭发。案件经过10日审讯后,7男陪审团退庭商议近3小时,裁定继父2项非礼、1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及1项强奸罪成,1项强奸罪脱。高等法院法官李素兰把案件押后至5月28日判刑,以待索取女事主创伤报告。

控方开案陈词指,母亲与前夫育有1子1女,女事主X于2000年在香港出生,父母离异后由母亲抚养,母亲2007年在内地与被告P.S.再婚,并诞下两名儿子,母亲2011年取得单程证来港团聚,与被告及子女同住于新界一间寮屋。

继女为家庭经济哑忍至成年后揭发 

被告2014年与家人回广东度假期间,涉嫌触摸当时年仅13岁的X乳房。翌年3月,被告在住所内以手指插入X阴道,翌月更爬到X身上摩擦下体,并多次要求她替自己手淫。至同年夏天,被告更进一步脱去双方衣物,企图性交,惟因X 未经人事而未能得逞。

此后被告变本加厉,经常强奸X,由于事主仍然在学,家庭经济依赖被告,而且X份属继女,不欲引起家庭矛盾,故X选择哑忍多年。直至2021年8月,X因父女争执而搬离住所。X其后向男友吐露多年受辱经历,男友随即寻求社工协助并报警。警方前年拘捕被告。

案件编号:HCCC241/2025
法庭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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