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在轻铁站售票机上放置玩具手榴弹 官认为没有制造恐慌或恶作剧意图 裁定青年炸弹吓诈罪不成立

更新时间:16:16 2026-04-23 HKT
发布时间:16:16 2026-04-23 HKT

20岁青年涉嫌去年5月在屯门轻铁良景站的售票机上,放置仿真的手榴弹,警方随后召拆弹专家到场,终证实属玩具手榴弹。青年早前否认炸弹吓诈罪受审,暂委裁判官潘定邦今在屯门裁判法院裁决时指,被告与同事在夹公仔舖夹到假手榴弹,被告不想要该玩具才随手放在售票机,认为被告确实没有原因要制造恐慌或作恶作剧的意图,终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官:被告未必有意图制造恐慌或恶作剧

被告汤耀生,报称冒险乐园员工,被控炸弹吓诈行为罪。控罪指,他于2025年5月17日,在屯门轻铁良景站放置一枚玩具手榴弹。

潘官裁决时引述闭路电视片段指,被告的同事在案发前才于轻铁站将涉案玩具手榴弹抛给被告,而被告亦有作出尝试将玩具手榴弹归还同事的举动,闭路电视的片段与被告自辩的说法吻合。潘官引述控方说法指,轻铁站的便利店附近有垃圾桶,被告不想要该玩具手榴弹,却没有将它放入垃圾桶。潘官认为,便利店的左后方约10至15米后才有垃圾桶,被告未能发觉到亦并非不合理。潘官认为,不能排除被告没有意图制造恐慌或恶作剧,而被告案发时年仅19岁,亦没有刑事定罪纪录,其犯案倾向较低,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终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作供随手弃置「无谂过吓到人」

综合证供,去年5月18日凌晨1时许,男乘客在良景站月台的售票机上发现一枚疑似手榴弹,遂报警求助。警方接获报案后封锁现场,并请求炸弹处理课增援,拆弹专家到场后证实该手榴弹属仿制品,警方在案发地附近扫荡后亦没有发现可疑物品。经翻查闭路电视片段后,发现被告将假手榴弹放在售票机后离开。警方随即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诫下解释,他与同事在夹公仔舖夹到该假手榴弹,惟没有人想要故「我就随手放系售票机上面」,表示「无谂过会吓到人」。

被告自辩时指,自己中学毕业后在冒险乐园工作,案发当晚与4名同事到良景商场的夹公仔舖,同事罗乐轩夹到涉案的假手榴弹,惟没有人想保管该玩具。晚上11时许,一行5人到屯门轻铁良景站,其中一名同事将假手榴弹抛给被告,被告想塞给其他同行者惟不果。被告随后将假手榴弹放在售票机,被告当时没有意图恐吓他人。其间,被告曾调整假手榴弹的位置,被告解释同事站在售票机前方,故想将假手榴弹推近同事。被告另在盘问下表示,自己初时未见轻铁站附近的垃圾桶。

案件编号:TMCC2770/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