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美联地产代理 涉向下属索贿逾$6.3万 虚报对方参与亿元独立屋交易

更新时间:16:35 2026-04-09 HKT
发布时间:16:35 2026-04-09 HKT

廉政公署昨日(8日)落案起诉一名地产代理,控告她涉嫌向一名下属索贿逾63,000元,以虚报对方曾参与促成一宗逾亿元的独立屋买卖交易。被告获准保释,以待明日(10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邵莉雅,47岁,美联物业代理有限公司(美联物业)分行经理,被控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以及一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案发时,被告是美联物业尖沙咀一间分行的经理。根据美联物业规定,分行经理可根据团队的营业额获发主管佣金。若分行经理自行促成物业交易,则只会获发交易佣金,而不会获发主管佣金。

第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3年7月向一名下线代理索贿逾63,000元,以向美联物业表示对方是一宗沙田独立屋买卖交易的其中一名代理人。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报称自己及其下线代理均参与促成该宗逾亿元的物业交易,因而获发主管及营业员佣金逾130万,而其下线代理则获发营业员佣金逾13万元。

另外,被告又就其女儿兼下属见习营业员的出勤情况,被控欺诈罪。控罪指被告与其女儿涉嫌于2023年8月至11月向美联物业虚报女儿的出勤记录,意图诈骗而诱使美联物业向其女儿发放薪金共逾5,100元。

被告涉嫌虚报其女儿于同年8月至10月初于美联工作逾50日,惟廉署调查发现,被告女儿在该段日子有19日并不在港。廉署指美联物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