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名内地学生家长提司法覆核 求推翻子女须居港满1年始能申政府大学学额政策
发布时间:15:46 2026-04-02 HKT
政府在去年7月31日指发现部分非在港居住的学生,却以本地学生身分申请政府资助大学学额,政府设立政策指自2028/29学年起,家属签证持有人须在专上课程开始前已在香港居住满两年,方可符合申请资格。而2027/28学年属过渡阶段,家属签证持有人须在课程开始前在港居住满一年便可申请。87名内地学生的家长去年入禀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指其子女计划在2027/28学年入学,要求法庭推翻居住满一年才可申请本地学生资助学额资格的决定。案件今早开审,申请方指政策公布的时间距离新学年非常接近,87名学生家长没有充足的时间为子女在香港觅得学位并居港。法官高浩文将在本月宣判。
申请人为87名由家长代表的学生,由资深大律师白天赐(Tim Parker)代表;答辩人为教育局局长,由马嘉骏大律师代表。申请人的家长依高端人才等计划获发来港签证,家长按照计划配套为子女申请家属签证,而申请人就读于海外或内地学校,预计将于2027年完成中学学业后申请2027/28学年的香港大学课程。
申请方:新政策去年始公布 未及安排学校与住宿
申请方提出,香港专上教育课程的收费就本地学生及非本地学生各有不同,而政府资助的学位名额仅提供给本地学生,意味著非本地学生在就读4年制的本科课程时,会比本地学生多花费约80万元。在2025年7月前,首次获得家属签证且年龄小于18岁的申请人能被视为本地学生,无需满足任何居住要求,但政府及后更改政策,要求计划在2027/28学年入学的申请人,须在港居住最少满一年。申请人均就读A-Level及AP课程等,会于2025/26及2026/27学年在香港以外的中学就读最后两年,及后计划于2027/28学年入读香港的大学。
惟政府在去年7月31日才公布新政策,当时已接近2025/26新学年的开学季,申请人已在中国内地的学校注册入学,并预计数周后就要开学。尽管如此,申请人的父母已即与教育局及香港各校联系,却发现要在短时间内为申请人转学实在十分困难,部分A-Level及AP课程已在8月开课、不少香港的中学亦没有空缺学额、转校申请期限已过等。而且即使条件允许申请人入读香港中学,在考公开试的前一年转学或会为申请人带来劣势,申请人考试迫在眉睫之际,突然搬到新城市的新学校,亦令他们须时适应新的学习环境,故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在2027/28学年入学,须居住满一年才可申请本地学生资助学额资格的决定。
答辩方:不应因小众而改变大制度
答辩方则指,政府为本地学生提供大学学费资助计划,新政策要求本地学生须在本港居住满最少一年,根本对真正的本地学生不会造成任何影响。而政府设立新政策的原意,是为了让家属签证持有人在来港读书前,能在港建立本地联系。此政策针对的不只是申请方,不论来自什么地区及就读什么课程的人均受限于此政策,牵涉的人数众多,大部分人都没有对政策不满,惟只有申请方作出投诉,故不应因小众而改变大制度。
而且近年内地来港就读大学的学生日益俱增,本地大学学位已供不应求,政府预计在2027/2028学年持家属签证的人数高达约6千,政府在资助学额上的开支甚大,故有迫切性推行此政策,若申请人未能满足居住一年的条件,却为申请人提供资助属不公平。答辩方续质疑,假设申请人计划于2027/28学年入读香港的大学,申请人可以在政府公布新政策后立即来港居住及读书,以满足须居住一年的要求,他们在申请大学前有约13个月处理,理应有足够时间适应新政策,更何况申请人亦可以选择以非本地生申请入学。
案件编号:HCAL2434/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