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车长车厂内遭撞毙 官指九巴已采取合理可行措施 裁定「没有确保雇员安全」罪脱
发布时间:16:52 2026-04-01 HKT
2023年9月有九巴车长于九龙湾车厂天台疑遭排车员同事泊车时撞毙,事后九巴公司被劳工处票控一项「没有确保雇员的安全及健康」罪,案件今于观塘裁判法院裁决。裁判官丘国新认为,九巴公司已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提供合理安全的工作系统,虽然劳工处专家证人就九巴天台排车系统提出建议,但并非合理可行或欠缺证据支持,终裁定九巴传票控罪不成立,并批准辩方讼费申请。
死者车厂取车遭正在泊车排车员撞倒
被告为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传票控罪指被告于2023年9月7日身为罗育权的雇主,于九龙湾九巴车厂没有提供合理安全系统于天台停车场的工作系统,没有提供资料指导监督予罗。
丘官今裁决时,提到本案源于九巴车长罗育权当日被发现倒卧在该车厂天台,送院抢救后不治,虽然无证据直接指出罗倒卧该处的原因,但控方指根据环境证供,可作出唯一无可抗拒的推论,便是罗当日清晨到车厂取车时,遭正在泊车的排车员撞倒。


控方在案中传召9名证人,其中8名事实证人为九巴职员,丘官认为8人的证供清晰直接,均为诚实可靠,并接纳他们的证供;而控方劳工处专家的证供则指,相信当日罗在找巴士时遭巴士撞倒,这点与控方倚赖的推论一致。
专家指车厂天台巴士排列挤拥增车长被撞风险
控方专家亦供称,涉案车厂天台的巴士挤拥地排列,故排车员和车长须穿插在巴士之间,增加了他们被巴士撞上的风险。控方专家提出4项建议,包括九巴应该安排人士进行风险评估以制定安全的工作安排、增添讯号员以指挥交通、预留更多行车道、以及停泊巴士不应阻塞行人通道。
丘官指,雇主有责任在合理切实可行的情况下确保雇员安全,并权衡合理可预见的风险,如果有一项措施是切实可行,雇主必须采取,除非纵观所有情况后,实施该措施并不合理,而一个合理安全的工作系统亦不代表不可能有意外发生。控方须证明被告在维持安全的工作系统方面有缺陷,相反辩方抗辩时须证明被告已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
官指九巴已于可行范围内采合理安全措施
丘官分析控方专家提出的4项建议,提到根据九巴职员的证供,九巴每天早上已有进行风险评估及报告;专家建议安排讯号员指挥交通,但每辆九巴已安装倒车监察视象系统,而九巴指引也要求排车员看不清楚环境时下车查看;预留更多行车道并非合理可行;亦无证据指出巴士有堵塞车厂行人通道。丘官认为,九巴已在切实可行范围内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终裁定传票控罪不成立。
裁决后,辩方向法庭申请讼费。控方则反对,指九巴自招嫌疑,又指罗在清晨约5时被撞倒后,至约早上7时才被发现,反映九巴巡查有缺失。丘官指本案传票针对排车系统,质疑控方提出巡查方面是「搬龙门」及与本案无关。丘官认为九巴并未自招嫌疑,遂批准辩方讼费申请。
遗孀与工业伤亡权益会对裁决感失望
散庭后,死者遗孀表示对裁决感到非常失望,「希望香港巿民唔好再入去呢间公司做嘢」,并呼吁九巴员工辞职,认为九巴不负责任,即使有人身亡,九巴仍认为没有问题及不想改善,「觉得自己样样都做得好好……我对佢哋好失望啰」,而她现阶段仍未想好会否采取其他法律行动。
工业伤亡权益会干事刘家乐亦表示感到失望,指暂且不谈九巴脱罪的理由,审讯中披露了九巴的排车系统,仍有很大改善空间,希望九巴日后仍会就员工安全方面作跟进,勿因脱罪而认为一切与九巴毫无责任,尤其事发很久以后,罗才被人发现,这点审讯并未处理,值得九巴思考当中须改善之处。
翻查资料,肇事排车员孙伟亮被控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案件排期于今年6月15日在区域法院开审。
案件编号:KTS12808/2024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