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工作经验诈骗机电署发电工A牌 男技工认串谋欺诈罪 还押4月判刑
更新时间:12:03 2026-03-30 HKT
发布时间:12:03 2026-03-30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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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岁男技工于2023年1月向机电工程署申请俗称「A牌」的电业工程人员A级注册证明书,但却呈交虚假的工作证明,以求符合申请A牌的工作经验要求。涉案技工事后被廉政公署拘控,今于观塘裁判法院承认1项串谋欺诈罪。案情指,被告自知工作经验不足,经朋友介绍下,向设计公司东主支付3万元,以换取虚假工作证明。裁判官刘淑娴裁判官押后案件至4月13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被告须还押。
交假文件虚报工作经验申A牌
被告叶文林,承认于2022年10月27日至2023年1月27日期间,与封德立和张炽标串谋诈骗机电署,即不诚实地向机电署职员虚假地表示叶文林于2016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间受雇于通恒环保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安装和维修工作,从而诱使机电署职员为及代表机电工程署署长,核准和发出一份电业工程人员A级注册证明书。
案情指,机电署有法定职责规管工程人员,而技工如要申请A牌,须符合相关资格,包括具备最少5年电工的工作经验。被告于2023年1月向机电署申请A牌,并呈交涉案的通恒环保工作证明文件,以致机电署同年向他批出A牌。惟相关工作证明文件属虚假,在廉署拘捕及警诫下,被告称自知工作经验不足,他透过朋友介绍而认识封德立,及在2022年10月向封德立支付3万元,以获得虚假的工作证明文件。
求情称贪方便没向真正前雇主索证明
被告过去没有案底,辩方今求情时恳请法庭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指被告其实符合申请A牌要求,但因一时贪方便、没有向真正的前雇主索取工作证明才犯案。
刘官指此类贪污「走后门」的案件令社会廉洁程度受损,虽然现阶段仍会为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但重申案件严重,被告不应心存侥幸。刘官押后至4月13日判刑,期间被告须还押。
案件编号:KTCC186/2026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