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假证申请免试直接获发香港驾照 巴裔汉判囚4个月 官斥事后购摩托车对道路使用者构成高度风险

更新时间:14:24 2026-03-11 HKT
发布时间:14:24 2026-03-11 HKT

8名南亚裔男子涉嫌讹称持有效外国驾驶执照,而诈骗运输署批准他们毋须参加本地驾驶考试,直接获发香港驾驶执照。8人均被廉政公署控以串谋诈骗罪,其中27岁巴基斯坦裔外卖员早前认罪,案情指他以1.2万元购买假驾驶执照以申请免试。巴裔男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听取判刑,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指被告获得涉案驾照后购入摩托车,置道路使用者于危险之中,终判处入狱4个月。

事后买车对道路使用者构成高度危险

27岁巴基斯坦出生的被告简智仁Khan Usman,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控罪指他于2022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间各自与其他人士串谋诈骗运输署,向运输署不诚实地讹称他们符合「免试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的资格,从而诱使运输署批出香港正式驾驶执照。

张官提及被告于2022年下旬购买摩托车,后因未能显示有效许可证而有一项交通定罪纪录。张官认为被告在获得涉案驾照后购入摩托车,对道路使用者构成高度风险。张官续指案情严重,被告付钱买驾照,无法反映他是否合资格及有能力驾驶。

求情指犯案有违本性已知错并考获本地驾照

辩方力陈被告犯案有违本性(out of character),过往无案底,孝顺父母等,纵然明白本案可判处监禁,辩方仍冀法庭考虑监禁以外的刑罚。惟张官直言被告可以选择职业(The choice of occupation is at your hand),他大可从事外卖员以外的职业。张官不认为本案具额外情况,终判处被告入狱4个月。

辩方今补充求情,指被告于2022年下旬购买一辆摩托车,但自2023年6月因本案被捕便无驾驶,因此摩托车许可证失效,导致一项定罪。辩方另提及被告明白自己的错误及愚蠢(recognised his error and foolishness),故于去年报考并通过本地驾驶考试,现时从事外卖员。

辩方呈上被告及其兄长撰写的求情信,解释被告疫情后须支持家庭,因财政压力才犯案。兄长的求情信指被告性格良好,定期担任义工,犯案有违其本性。辩方又指被告被捕后和盘托出,亦愿意为廉署提供协助,表示其真诚悔意,辩方冀法庭考虑判以缓刑。

2005年已获中国国籍无资格获发当地公民驾照

案情指,被告于2022年8月5日利用其巴基斯坦驾驶执照向运输署申请,直接签发香港驾驶执照,该巴基斯坦驾驶执照据称在2017年7月26日,由巴基斯坦某省的运输部门发出。运输署职员信以为真实,遂批准被告的申请并发出香港驾驶执照。

被告于2023年6月7日被廉署拘捕,警诫下承认自己没有巴基斯坦驾驶执照,而他自2005年起获得中国国籍,放弃巴基斯坦国籍,因此无资格获得只发予该国公民的巴基斯坦驾驶执照。被告另透露,他在2022年8月接触一名名为「Khan」的人和其他不知名人士,被告支付1.2万元予「Khan」,获得虚假巴基斯坦驾驶执照,其后用于涉案的申请。

案件编号:ESCC3002/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