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肥胖日︱衞生署伙警方旺角采执法行动 拘捕一名涉非法销售减肥药女子

更新时间:18:07 2026-03-04 HKT
发布时间:18:07 2026-03-04 HKT

政府今日(4日)藉「世界肥胖日」公布香港首份《体重管理行动计划》,展开为期三年的全港体重管理推广之际,衞生署发现有人在网上涉嫌非法销售一款受管制抗肥胖症药物,今日联同警方在旺角区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涉嫌非法售卖第1部毒药和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30岁女子。

标签以日文显示有关产品含第1部毒药「替尔泊肽」

衞生署早前跟进一宗投诉,并透过即时通讯软件购获受管制抗肥胖症药物,标签上以日文显示有关产品含有《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条例》)下的第1部毒药「替尔泊肽」。有关产品怀疑并非香港的注册药剂制品,衞生署会继续调查事件。

购获的受管制抗肥胖症药物。政府新闻处
购获的受管制抗肥胖症药物。政府新闻处

「替尔泊肽」用以治疗肥胖症,其副作用包括脱发、恶心和腹泻。含有「替尔泊肽」的药剂制品只可在医生指示下使用,并必须凭医生处方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获授权毒药销售商(一般称为「药房」)出售。

衞生署强烈呼吁市民切勿自行购买或使用成分或来历不明产品

衞生署强烈呼吁市民切勿自行购买或使用成分或来历不明的产品。在网站购买受法例管制药物(包括减肥药物)有健康风险,除了未经医生评估个人健康状况,亦难以确认药物的正当来源,而且无法得知药物在运输过程是否储贮恰当(尤其须冷键保存药物),其安全、素质以致效能均无法保证。衞生署同时提醒市民,透过任何途径(包括网上销售平台、即时通讯软件或社交媒体)非法出售受《条例》管制的药物,均须负上刑责,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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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条例》,所有药剂制品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于市面销售。此外,含有第1部毒药的药剂制品只可在药房的注册处所内由注册药剂师监督下销售。如发现任何涉嫌违反法例的个案,衞生署会跟进及展开执法行动,并在咨询律政司意见后考虑对相关人士出检控。非法售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一经定罪最高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衞生署提醒市民,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安全、素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