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女友非法禁锢及勒索罪成囚1年半 放监前3日遭律政司成功申请刑期覆核 改判入狱4年
发布时间:16:46 2026-01-07 HKT
男子与「兼职女友」约会期间,遭4名男子闯入房间拍下裸体影片,被逼向「女友」摸胸拍下「非礼」片段,继而遭勒索150万元。案中「兼职女友」早前被裁定非法禁锢及勒索罪成,判监18个月,惟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而申请刑期覆核,指原审法官崔美霞采用了错误的量刑起点,不当地扣减刑期;辩方则指女被告最快可在3天后获释,现时加监会引致不公。高等法院上诉庭法官彭伟昌、法官陈庆伟及杨家雄考虑双方陈词后,裁定律政司刑期覆核上诉得直,下令撤销原审判监18个月的刑期,改判她监禁4年。
女被告张羽妍案发时16岁,她早前于区域法院被裁定非法禁锢及勒索罪成,法官崔美霞将她判监18个月。控罪指被告于2021年9月13至14日,将X非法及损害性地禁锢;及于同年9月14日不当地要求X交出港币150万元。同案两名男同伙张炜贤及梁正贤早前已承认控罪,分别被判囚40个月及36个月。
律政司指判刑未反映案情严重性
律政司指女被告张羽妍角色关键,积极参与案件,又在知情下犯案,认为原审法官崔美霞错误地采用了过低的量刑起点,同案男被告的量刑起点为5年,女被告张羽妍的量刑起点却只是22个月,更因案件延误而获减刑4个月,未能充分反映案情严重性。律政司提到张羽妍在案发后一个月被捕,2天后已被送往法庭提堂,案件延误是由她自己一手造成,认为她不应因此获得刑期扣减,冀法庭大幅增加其刑期。
辩方则指,张羽妍已服刑逾1年,按照原审判监18个月来计算,理应在1月10日刑满出狱,现时大幅加刑会带来不公,法官陈庆伟则指本案案情具绑架罪元素,但张仅被控非法禁锢及勒索罪,直言她已十分幸运,否则刑期会更长。陈官同意本案的量刑起点过低,提到有同类型案件勒索金额更低,量刑起点也由12年起计,故原审法官把量刑起点订为22个月属量刑出错。上诉庭三名法官经商议后裁定律政司刑期覆核上诉得直,下令撤销原审只有18个月的刑期,改判张羽妍监禁4年。
案件编号:CAAR6/2025
法庭记者: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