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物业主任认隐瞒利益关系 向旗下公司批出27个项目 两项欺诈罪成判囚1年
更新时间:16:01 2025-12-04 HKT
发布时间:16:01 2025-12-04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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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岁前港深智能管理物业主任与两名工程承办商,涉隐瞒利益冲突及提交虚假报价单,以获取筲箕湾新成中心多项维修工程合约,涉款共约100万元。物业主任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两项欺诈罪,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斥责他以权谋私、严重违反诚信,拒绝辩方索取报告的建议,就两罪判处即时监禁12个月。
辩方求情指,被告吕建法在内地出生,自1973年来港定居,一直奉公守法,与妻子育有3名子女,妻子长期受情绪及病患困扰。被告称案中工程并无质素问题,裁判官指被告刻意隐瞒自己在涉案公司担任重要职位,令公司分别获批为期5年的合约及27项小型工程,案件性质严重,考虑他认罪后判囚1年。
港深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称港深智能管理)为新成中心提供物管服务,新成中心业主立案法团规定所有工程须取得至少3份报价,价低者得。被告最初受雇于港深,派驻新成中心协助法团处理采购事宜及监督工程。法团直接聘任被告为行政主任,被告另成立新世代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及坤记工程公司,并直接或间接控制两间公司。
港深要求员工书面申报与承办商的利益冲突,被告在2017年11月至2023年5月期间,未有按规定申报利益冲突。他向新成中心法团隐瞒自己是新世代的重要控制人,诱使法团向新世代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逾29万元节能照明系统安装费用;他又隐瞒在坤记工程公司的财务利益,令法团就27项小型维修工程,向坤记工程支付约38万元工程费用。被告于2023年7月被捕,他警诫下承认在新世代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有利益,并知悉他有责任披露相关利益关系。
案件编号:ESCC2698/2025
法庭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