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性积犯多次性侵两男童 为阻分手威胁发布私密照 认17罪还押明年2.4判刑

更新时间:13:10 2025-12-03 HKT
发布时间:13:10 2025-12-03 HKT

过往多次因性侵男童被判囚的38岁反社会人格男子,前年透过男同志交友App「Blued」认识两名15岁男童,约见时抚弄男童下体,要求男童成为其「奴隶」,为他手淫、口交及肛交,更大玩SM鞭打男童,当男童提分手时则威胁发布男童私密相片。他今于高等法院承认与未成年男性肛交、威胁发布私密影像及非礼等17罪。法官潘兆童把案件押后至2026年2月4日作求情及判刑,期间将为被告索取心理报告、精神科报告及背景报告。

交友App上觅「奴隶」 首见面即摸下体

男被告罗俊彦过往有非法肛交、制作儿童色情物品及非礼等多项案底,他今年4月在东区裁判法院已承认共17罪,包括5项非礼罪、9项与16岁以下男性进行的同性肛交、2项未经同意下威胁发布私密影像、1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

男童X在2023年7月25日使用男同志交友应用程式Blued认识被告,被告直问X是否愿意收钱成为其「奴隶」,X答应后以「主人」或「哥哥」称呼被告。被告要求X提供生日日期、地址、自慰相片及影片等,翌日便约见X。被告驾车载X到飞鹅山期间伸手触摸X下体。

X被要求口交肛交后遭鞭打提分手再被玩弄阴囊

X在2023年7月27日告知被告X家没人,其后带被告到其位于彩虹邨的住所。被告要求X跪低为他口交及肛交,在X体内射精,过程中没有使用安全套。被告完事后再鞭打X背脊及屁股近8次,X洗澡后要求与被告分手,被告却再次要求X跪下,玩弄X的阴囊及睾丸。

当X再提及分手要求时,被告威胁X不要分手,否则会发布X的私密照及裸照,并向X的祖母揭发两人的「恋情」,X感到受威胁后,立即向警方报案。被告被捕后写「情信」寄给另一男童Y,提及他当时正被还押,但仍想与Y保持联络。Y向母亲坦承他15岁时亦于「Blued」认识被告,Y和X一样成为被告的「奴隶」,Y曾多次与被告口交、手淫、肛交。

Y收被告情信后自爆曾成「奴隶」及威胁公开私密照

Y指被告曾与他大玩SM,被告为Y戴上狗颈圈,拖行并鞭打Y,被告在肛交期间亦曾鞭打Y,被告解释鞭打属于「奖励」。Y又指,两人每逢吵架时被告均威胁发布Y私密照,Y虽然不想与被告维持「主仆关系」,亦惟有不情愿地维持。

另一方面,被告过往曾于2016年透过同性恋网上论坛认识男童,以自杀威胁男童为他口交及肛交,大玩主仆性爱游戏,每次打男童下体或脸部,均要男童以「谢谢主人」回应,期间拍摄过程。男童与被告分手后发放男童裸照。他在2018年曾承认非礼、与21岁以下男子非法肛交及制作儿童色情物品共7罪,被判囚8年6个月。

案件编号:HCCC273/2025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