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部职员涉收15万披露机密资料 同案两人涉妨碍司法公正 获准保释明年1月再讯

更新时间:11:43 2025-11-25 HKT
发布时间:11:43 2025-11-25 HKT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时任助理副总裁涉收受38岁男文员共15万元贿款,以披露经港交所电邮系统所得、有关上市公司股价的机密资料;男文员另涉指使39岁装修工人代其保管逾490万元财物及手机,疑借此妨碍廉署及证监会的调查。廉署分别控告涉案3人公职人员接受利益及妨碍司法公正等3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3人暂毋须答辩,续准保释至明年1月2日再讯,以待控方准备转介文件。

各被告准以1至5万元保释候讯

被告依次为38岁港交所上市部资讯科技组时任助理副总裁谭卓彦、38岁文员周子刚及39岁装修工人邓庆俞。谭现被控2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周和邓则同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

控方拟将本案转介区域法院审理,故今申请案件押后,以准备相关文件,另不反对3名被告继续保释。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批准3名被告以现金1万至5万元保释,期间不准离港及须交出旅游证件,并须每星期到警署报到,另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首被告涉收两笔共15万贿款披露机密资料

两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指,谭卓彦身为公职人员,于2024年6月28日在香港无合理辩解而从周子刚接受港币3万元,作为谭向周披露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密资料的诱因或报酬;及约于同年12月23日从周接受12万元,作为谭向周披露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ESR Group Limited及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机密资料的诱因或报酬。

周子刚和邓庆俞则被控约于2025年3月4日在香港有意图并作出一系列倾向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即周就一项针对其涉嫌内幕交易的刑事调查,指示邓保管387万元港币现金、两块总值约104万元的手表及1部手提电话,并干扰邓的行车记录仪运作。

案件编号:ESCC3026/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