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药房|分社区及院舍模式推行 明年第4季四区先行 每区有4、5间药房
发布时间:22:40 2025-10-30 HKT
基层医疗署今日(30日)公布社区药物名册的运作机制,及推出《基层医疗社区药房指引》,为社区药房及其药剂师服务准则建立清晰框架,以配合预计明年第四季起推行的社区药房计划,让市民更便捷地获得可负担的基层医疗药物及专业社区药房服务。
明年第四季起分阶段推行社区药房计划
基层医疗署将于明年第四季起分阶段推行社区药房计划。计划设有「社区」及「院舍」两种服务模式。在社区药房计划(社区),符合参与药物重配服务的医管局家庭医学门诊病人在下次覆诊前,会由参与计划的社区药房分期配发指定药物,以加强病人准确用药,避免贮存过量药物,从而减低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浪费。而参与基层医疗健康计划,例如「慢病共治计划」的病人,亦可选择在社区药房计划内的社区药房领取药物,为病人提供除家庭医生诊所外另一便捷取药途径及用药指导服务。
社区药房计划(院舍)则为居住在安老及残疾院舍的医管局病人定期配发医管局处方药物,改善目前院舍由职员每日整理及分发药物的情况,以加强病人准确用药及减低过量贮存药物的风险。社区药房计划(院舍)服务内容涵盖药物配发、整合及预先包装每日所需药物。此外,药剂师亦会协助院舍运用资讯科技进行药物管理,以提升院舍用药的安全性。
首阶段社区药房计划(社区)今年第四季进行招标
首阶段社区药房计划(社区)将于今年第四季进行招标,并于明年第四季起分阶段推行。计划初期将在四个地区试行,每区设立约4至5间社区药房,并会于2027年第四季扩展至全港18区。至于社区药房计划(院舍)则预计于明年第一季进行首阶段招标,并于2027年第一季起开始分阶段推行。
社区药物名册将涵盖基层医疗常用药物,包括预防性药物、慢性疾病管理药物(如糖尿病及高血压药物)及治疗偶发性疾病所需药物。名册设有三个层级类别,各层级药物的纳入机制、使用范围及共付模式将有所不同。第一层以非专利药物为主,第二层涵盖个别专利药物及指定药物类别,第三层则为特别药物类别。
社区药物名册的药物应用将于明年下半年有序推行,届时参与政府基层医疗健康计划(如「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导计划」(「慢病共治计划」))的市民,可透过计划内的医生(家庭医生)或参与社区药房计划的社区药房,根据医生处方,按共付模式获配发名册内的基层医疗药物。
基层医疗署现正建立社区药物名册的药物名单,并经医管局与药物供应商确立采购协议和相关资讯系统的筹备工作。名册推出初期,将以「慢病共治计划」的药物名单为基础,涵盖超过100项药物,并会根据病人的需要逐步扩展,长远可望涵盖多达200至400项药物。政府会不时审视名册的药物名单,为未来纳入新药预留弹性,以配合社会需要。
为配合将推行的社区药房计划,基层医疗署推出《基层医疗社区药房指引》,制订清晰的标准,并建立服务框架,推动社区药房及其药剂师在医疗体系中发挥更关键的角色,提升专业水平及服务质素,确保市民能够获得一致、优质和安全的护理服务。
《指引》涵盖社区药房四大范畴:(一)运作及管理人员标准;(二)处所要求;(三)日常运作程序,以及(四)服务范畴,系统性地说明社区药房在现行法例和监管框架下的营运模式及提供服务的实务准则。《指引》附录载有评估核对表,让社区药房检视其营运,以推动服务质素的持续改善。
《指引》会作为社区药房计划的标准基础。长远而言,经政府审核符合《指引》订明的服务标准及品质保证要求的注册药房,方可成为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下之认可社区药房。《指引》会率先于地区康健中心网络的社区药房服务点执行。基层医疗署将密切留意基层医疗及社区药房发展的需要,持续与社区药房工作小组、社区药房咨询小组及指引制定工作小组保持紧密沟通,并会定期更新《指引》内容供业界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