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汉纵火自杀不遂累邻居丧命 认误杀纵火罪判无限期医院令

更新时间:13:12 2025-08-28 HKT
发布时间:13:12 2025-08-28 HKT

六旬汉自2000年代起患上精神病,一家五口自此妻离子散,一度自杀未遂,多番留院治疗,终日独留在家。六旬汉3年前因不懂使用「安心出行」应用程式,又怕新田围邨单位被收回,决定在家纵火自杀,惟火灾令28岁男邻居被困阳台,一氧化碳中毒,最终不治。六旬汉早前以减责神志失常为基础承认误杀罪及纵火罪。法官陈嘉信今早于高等法院应报告建议,在被告同意下判处无限期医院令。

官指被告病况有必要接受监管治疗保障大众利益

60岁被告冯进贵承认于2022年4月28日误杀萧宗轩(译音)。陈官判刑指被告没有案底,生于内地,学历至小五,自20岁起于美心任职厨师,1993年成婚,惟2年后精神状况以至人际关系转差,无法继续工作,2001年确诊精神病,妻儿自此搬离。被告接受治疗期间,2006年一度自杀未遂,其后精神病患丛生,多次留院。由于被告担心下棋会遭人下毒,因此长留在家观看电视。案发时被告即使有儿子协助,也无法使用「安心出行」应用程式,收到房署信件后,又担心五口单位被收回,深感焦虑下决定纵火自杀,惟被火灼痛之际回心转意救火不果,连累邻居惨死后无比内疚。

陈官接纳本案属悲剧,被告无法控制个人精神状况,受思觉失调困扰下,严重影响判别是非能力。陈官引述精神科报告指,被告病识感薄弱,认知功能受损,压力下容易敏感生疑,有高风险使用暴力及自杀,有必要接受监管治疗。陈官为保障社会大众及被告个人利益,遂依报告建议,判处无限期医院令。

案发日街坊发现被告家中著火急逃生

案情指,被告原与家人同住在沙田新田围邨丰围楼19楼某单位,但其妻儿在2014年搬离单位。2022年4月24日凌晨两时,邻居突然嗅到浓烈的烟味或烧焦味,走出走廊检查情况时,目击被告独自站在自己家门前,其门口在三堆物品著火,被告便入屋,邻居更目睹冯家客厅亦正起火。

邻居听到有人在走廊呼救及黑烟涌入单位,开门逃生时发现19楼全层弥漫黑烟,冯在走廊凝视著其烈火熊熊的住所,邻居著急逃生,使用18楼的消防喉辘试图扑灭火势,冯则走到邻居身边旁观。警方及消防员约在凌晨2时35分抵达现场,邻居指冯是纵火者,身体轻微烧伤的冯则冷静地站在防烟门旁。

有街坊吸入浓烟后死亡

警方以纵火罪拘捕冯,冯在警诫下承认因心情不佳而在床上及家门杂物纵火,冯被送往威尔斯亲王医院治理,期间仍能与救护员清晰沟通。消防员在冯家发现纵火剂残迹,政府化验师翌日早上鉴定出客厅及家门各有一处独立火源,认为火灾为蓄意纵火所致,但现场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燃液体。

近400名住房因火灾被迫疏散,火灾致7人受伤,包括死者在内的6人被送往医院治疗。死者在火灾发生期间与祖母被困在阳台,期间致电家属求助,消防员到场时发现两嫲孙昏迷并处于心脏停顿状态,急救后送往急症室治疗。死者心脏停顿达43分钟,最终虽然回复正常心跳,但支气管镜检查显示吸入性损伤,死者双眼瞳孔持续固定扩张,2022年4月28日下午1时46分被确认脑死亡,死因为严重一氧化碳中毒,严重受损器官为大脑及心脏。

被告患精神病多年案发时怕单位被夺走决定自杀

冯早于2001年起出现多疑及人格退化(personality deterioration)的迹象,人际关系大受影响,出现功能衰退,2006年曾电击自杀,被诊断患妄想症。精神科医生指冯已接受精神健康服务15年,声称纵火只求自杀,无意杀人。冯亦解释他当时因「安心出行」及银行应用程式使用困难,收到房屋署信件后怕单位被收回,案发前一至两个月一直感到沮丧和情绪低落,便萌生自焚自杀念头。

冯被诊断患妄想症、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及精神病伴随抑郁症状,认知功能受损,记忆力、执行能力、智力和抽象思维均存在缺陷,令他无法理解及判断纵火有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精神科医生确认冯案发时精神分裂,而妻儿离去令他频频萌生自杀念头,他怕单位被夺走而决定实行自杀计划。

案件编号:HCCC349,350/2024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