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难死因│政府化验师指海泰号船头有否装金属钢板 不影响南丫四号损毁结果

更新时间:11:47 2025-06-23 HKT
发布时间:11:47 2025-06-23 HKT

120多名港灯员工及亲友于2012年的国庆日晚上,登上「南丫四号」出海观赏烟花后遭港九小轮「海泰号」撞穿沉没,数分钟内一共39人葬身大海。南丫海难死因研讯进行至第35日,政府化验所总化验师郑郁棋博士作供,指事故后检验船只的损毁情况时,发现「海泰号」左边船头或曾装有L字型金属钢板,惟「深信左边船头(嘅钢板),系碰撞时已经唔喺度」,并直言认为事故时「我相信有无围板(钢板)对造成嘅损毁分别唔会太大」。

海泰号于两船碰撞后左边近船头位置亦有损毁

政府化验所总化验师郑郁棋博士庭上作供,获香港大学化学系学士及哲学博士学位,自1997年加入政府化验所出任化验师,曾修读交通事故重建课程,亦处理过海事意外及船舶事故的个案,推断两船相撞的原因,及判断碰撞的位置。郑博士在海难事故后,检验过「海泰号」的右边船头位置,发现船头装有L字型金属钢板,故预期左边船头亦会有相同钢板,惟事故后并未发现案发时左边船头装有钢板的证据。

郑郁棋博士透漏,「海泰号」与「南丫四号」相撞后,明显可见「海泰号」的船头位置因碰撞而出现损毁,而一块「海泰号」的纤维板亦卡在「南丫四号」的裂口中,事故后取出纤维板显示属于「海泰号」的左边船头,带有1.2米食水深度的标记,大机会是曾安装过L字型金属钢板的痕迹。惟在「南丫四号」打捞后,未曾在船只内发现属于左边船头的L字型金属钢板,郑博士在询问下获告知,「海泰号」的左边钢板在事故前已没有装上。

海泰号与南丫四号两船相撞示意图。资料来源:南丫海难调查委员会报告
海泰号与南丫四号两船相撞示意图。资料来源:南丫海难调查委员会报告
两船碰撞后,海泰号左边船身亦有损毁。资料图片
两船碰撞后,海泰号左边船身亦有损毁。资料图片
南丫四号上撞船后出现的裂口。来源:南丫海难调查委员会报告
南丫四号上撞船后出现的裂口。来源:南丫海难调查委员会报告

郑郁棋博士明言,由于未能在「南丫四号」内找到钢板,及事故照片显示「海泰号」左右两边船身的食水深度不同,故「深信左边船头(嘅钢板),系碰撞时已经唔喺度」。死因研讯主任引述钢板的厚度为2毫米,质疑事故时有否装有钢板的冲击力,对「南丫四号」的损毁情况会否造成影响,郑博士解释2毫米的钢板比较薄,故回应「我相信有无围板(钢板)对造成嘅损毁分别唔会太大」。遇难者家属方由大律师谭俊杰提问,是否得知为何在事故时「海泰号」左边船头的钢板未有装上,郑郁棋博士称见到「海泰号」右边有钢板,故「预期左边都会有,想确认会唔会跌入海」,获告知是事故前拆去后就「无深究点解无装上去」。

船舶工程师指南丫四号加压载物后 即使一舱入水亦会浸过限界线

死因研讯主任读出船舶工程师Edward Wollaston的口供,提及Edward是皇家造船师协会(Royal Institution of Naval Architects)的成员。翻查资料显示,海事处在1996年批出的稳定性计算书中,将「南丫四号」的舵机房视作独立水密舱,是错误地假设舵机房与油箱房之间的通道口有水密装置。

Edward经模拟事故及计算后,认为「南丫四号」在1996年时,若将舵机房和油箱房合并计算,即使破舱入水,仍能符合「一舱进水不沉」的标准,限界线不会被浸没。惟在1998年,增加了铅压载物后,由于船的空载重量增加,即使将舵机房与油箱房合并计算,破舱进水后,仍无法通过限界线测试。

Edward判断,若舵机房是水密舱,即使舵机房及油箱房入水,船只不会下沉。Edward另称,若「南丫四号」没有加上铅压载物,并将舵机房与油箱房合并计算,限界线不会被浸没,「南丫四号」亦不会下沉。

下星期三料传召专家Martin Renilson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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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死因研讯主任由李希哲代表,39名遇难者一并展开研讯,不设陪审团;有利害关系方为海事处、经营「海泰号」的港九小轮控股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建造及经营「南丫四号」的财利船厂、香港电灯有限公司;赵少琼的胞弟赵炳全坐家属列席听审。

39名遇难者为区晓霖、邬宝甜、张月媚、许嘉伟、李瑞兰、郭亮莹、苏贵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张颂轩、徐莲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颂彩、易慧、黄丽珍、黎翠玉、徐志伟、陈敏盈、陈荣基、郑燕兰、刘静岚、梁家杰、李咏梅、甄子祈、古文昌、赵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灵、林嘉敏、刘文丽、陈巧銮、郑先鑫、何黄佩兰、徐凯盈。当中包含8名儿童,他们于2012年10月1日晚上,在南丫岛对海域被淹死。

案件编号:CCDI-1075-1113/2012(MC)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