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珠画廊本月又欠租 业主再入禀高院追租230万元兼收舖

更新时间:12:54 2025-06-16 HKT
发布时间:12:54 2025-06-16 HKT

已故丽新集团主席林百欣与三太顾瑞英所生的女儿林明珠,其创⽴的艺术⾨画廊早前被业主指欠租3个月,遭入禀追讨欠款约332.6万元等。业主上周五再度入禀高等法院,指林明珠协议偿款近160万元后,本月初已撤销早前入禀,但画廊却欠交本月租金,遂要求法庭颁令画廊交吉涉案舖位,连本带利还款230万元,并为违反租约作出赔偿等。

原告为惠日有限公司(MODERN DAY LIMITED), 被告为Pearl Lam Limited。根据入禀状显示,Pearl Lam Limited的地址为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1409室。

追讨欠租连利息230万元并要求收舖

原告为中环金利丰中心1楼、2楼及3楼的业主,被告以艺术⾨画廊(Pearl Lam Galleries)之名与原告在2024年7月签订3年租约,作为举行展览和零售艺术品、绘画及雕塑之用,月租为45万元,另加每月管理费5.7万元等。

原告指被告今年6月再欠交租金、管理费、差饷等杂费,故原告有权终止租约、追讨欠款与早前租金豁免等金钱损失。原告遂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颁令被告交吉涉案舖位,以年利率 8.276% 连本带利支付约230万元欠款,并为违反租约作出赔偿等。

案件编号:HCA1138/2025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