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难死因│港灯船长称「南丫四号」建成时已存在开口 坦言:新船已验 无可能质疑
发布时间:12:45 2025-06-12 HKT
120多名港灯员工及亲友于2012年的国庆日晚上,登上「南丫四号」出海观赏烟花后遭港九小轮「海泰号」撞穿沉没,数分钟内一共39人葬身大海。死因研讯今进入第28日,港灯时任「大偈」供称留意到「南丫四号」的舵机房与油箱房之间「有个窿喺到」,惟「觉得可能个设计系咁」,故没有向他人提及。曾驾驶「南丫四号」的港灯船长忆述,在船只建成时两舱之间已存在通道口,「应该个个都知」,坦言「只船新番嚟验过哂,我真系无可能质疑」,故「以为系船嘅设计系咁」。
大偈称南丫四号两舱间有开口「特别唔同」
港灯时任「大偈」(轮机长)方带胜供称,在1990年加入港灯至2020年退休,有入过「南丫四号」甲板以下的船舱,知道舵机房与油箱房之间存在通道口。方指「一落去(船舱)已经留意到,有个窿系到,觉得可能个设计系咁,我都唔清楚,无乜研究」。方同意「南丫四号」两舱之间的通道口与其他船如「南丫四号」及「南丫二号」等不同,指「南丫四号特别唔同」。死因研讯主任关注方有否考究为何会有差异时,方回应「无谂过,可能方便我地出入,我唔清楚」,被问及相关位置没有安装水密门会否造成安全问题时,方指新船验收时的结构已经是这样,自己亦没有相关知识,故没有向其他人提及过。
方另曾协助「南丫四号」的最后检查,协助检验的海事处验船督察,「照佢(督察)吩咐」带去检验不同的部分,如引擎、电器及仪表等,惟不确定督察有否带备图则及进入尾舱。遇难者家属方由大律师谭俊杰代表,质疑海事处验船督察有否要求检查甲板下的水密装置,方明言没有印象督察曾爬落船舱检验及检验压载物。

港灯船长指「个个知」两舱间有开口 「以为系船嘅设计」
港灯船长梁镜辉表示,在1990年加入港灯至现时,考获船牌后驾驶过「南丫四号」。梁知道「南丫四号」两舱之间存在通道口,与其他船只有差异,称在早期新建成时已留意到,惟「我以为系船嘅设计系咁」,解释「应该个个都知道,主管都知道,但合唔合法我就真系答唔到」。死因研讯主任关注两舱之间没有安装水密门是否会引致安全问题,梁回答「之前只船新番嚟,验过哂,有哂执照,无谂到应该要系密封」,故「我真系无可能质疑」。
梁镜辉另曾协助「南丫四号」的最后检验,「当海事处验船官(督察)睇哂证书、牌照之后就验船,我就全程跟住佢,话要验咩就安排做俾佢睇」,表示督察一定会落机房检查,惟未见过督察会落尾舱。梁镜辉在遇难者家属方代表大律师谭俊杰的提问下,指不确认督察有检验过压载物。
财利船厂方向死因庭质疑早前已出庭的港灯时任海事主任邓云安不可信,要求呈递邓云安于调查委员会的证供作额外供词,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斥财利船厂方「Harming the fairness of other parties」,批评财利船厂方在邓出庭作供时有法律代表在场,当时决定不作任何提问,如今却提出具追溯力的书面申请,惟最终仍批准财利船厂方呈交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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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死因研讯主任由李希哲代表,39名遇难者一并展开研讯,不设陪审团;有利害关系方为海事处、经营「海泰号」的港九小轮控股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建造及经营「南丫四号」的财利船厂、香港电灯有限公司。
39名遇难者为区晓霖、邬宝甜、张月媚、许嘉伟、李瑞兰、郭亮莹、苏贵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张颂轩、徐莲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颂彩、易慧、黄丽珍、黎翠玉、徐志伟、陈敏盈、陈荣基、郑燕兰、刘静岚、梁家杰、李咏梅、甄子祈、古文昌、赵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灵、林嘉敏、刘文丽、陈巧銮、郑先鑫、何黄佩兰、徐凯盈。当中包含8名儿童,他们于2012年10月1日晚上,在南丫岛对海域被淹死。
案件编号:CCDI-1075-1113/2012(MC)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