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商人涉无故缺席竞委会聆讯遭刑事起诉 获准保释7月8日再讯
更新时间:16:31 2025-05-27 HKT
发布时间:16:31 2025-05-27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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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男商人涉嫌无合理辩解而缺席竞委会聆讯,被控一项没有遵守规定罪,属首宗未按要求出席聆讯的刑事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应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7月8日再讯,以待辩方索取文件,期间被告获准保释候讯。
被告霍万松,被控于2024年11月21日,无合理辩解而违反香港法例第619章《竞争条例》第42条所施加的规定(可要求任何人出席竞委会聆讯),没有出席在港岛黄竹坑黄竹坑道8号南岛广场19楼竞争事务委员会的聆讯。
案件编号:ESCC1373/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