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利董事指南丫四号早期设计已定舵机房与油箱房中间不设水密门 遭质疑说法与调查报告不乎
发布时间:12:52 2025-05-15 HKT
120多名港灯员工及亲友于2012年的国庆日晚上,登上「南丫四号」出海观赏烟花后遭港九小轮「海泰号」撞穿沉没,在数分钟内共39人葬身大海。死因庭今日进入第8日研讯,财利董事羅愕瑩庭上供称在设计「南丫四号」时发现其设计与香港海事处的「船总长度一成」规格相抵触,与制作「南丫四号」图则的外判Naval-Consult商讨后,在早期设计已决定在舵机房及油箱房位置不设水密门,遭质疑其说法与调查委员会报告不乎时称「你可以话我冇谂返起啦」。
罗衍莹指冯继明或未翻查图则下错误理解要装水密门
昨日开始作供的财利船厂董事罗衍莹,今日续接受海事处代表大状罗蔚山提问时指,「南丫四号」的船壳建造曾外判内地梧州船厂,尽管期间曾到梧州船厂检查制造进度,惟「唔记得」是否接获哥哥羅愕瑩的指派而进行,并指由时任工程师冯继明负责检查船壳。罗衍莹提及「南丫四号」船壳建造完成,运送到财利,自己才负责调派人手监督后期工程。罗忆述,当时曾进入过「南丫四号」的船体,惟「唔记得」有否进入过舵机房或油箱房,称「要瓹窿行入去就未必有」。
海事处代表续引述梧州船厂向冯继明发出的信件,表示双方沟通时提及「南丫四号」的舵机房与油箱房之间安装水密门工程是由财利负责,罗衍莹则称「我唔知点解梧州船厂都错误理解要装水密门」,又强调认为冯在短时间内已回复梧州船厂,有机会在「冇翻查图则」的情况下错误理解要安装水密门,惟海事处代表则指出罗的说法不合理,相关「南丫四号」图则数量实际并非极大量。


海事处代表向罗衍莹引述引述时任工程部主管JA Leizaola的说法,指对外发出邮件时必定会经过罗氏的董事,惟罗衍莹称「唔系好同意」。海事处代表续向罗衍莹引述冯继明的供词,指在1995年收到罗衍莹指示监察在梧州船厂的「南丫四号」的船壳建造工程,而船舱部分内的任何水密设备,包括水密门及水密钢等都是由财利负责施工,罗衍莹回应「点样instruct佢真系冇印象」。惟相关信件曾显示,中国船级社负责「南丫四号」船尾舵机房的「flood test」(渗水测试)以检测是否水密舱,「梧州船厂」亦会在舵机房进行打气测试(air test)以检测是否水密舱。
财利曾于南丫四号到港后「按图开孔」让员工进入船舱工作
罗衍莹提及Naval-Consult在1995年左右就「南丫四号」做过初步稳定性计算,惟不知道为何财利没有将其交给海事处「要问羅愕瑩」。罗衍莹被问及时任绘图员张福初计算「南丫四号」的稳定性后,是否有财利负责人复核后才交去海事处时,则回应「我唔清楚」,亦不知道在1998年及2005年的稳定性计算是否有人复核。
海事处代表引述「南丫四号」的图则在舵机房及油箱房中间,部分显示设置水密门(water tight),部分则显示通道(access),罗衍莹回应「系有不吻合之处」。海事处代表引述罗衍莹昨日证供,认为图则上的WT的字眼,并非一定指水密(water tight),有机会指风雨密(weather tight),惟实际上船只甲板上的位置才会采用风雨密,甲板下的位置必然是采用水密规格,罗衍莹今同意。
港灯代表向罗衍莹提问,「南丫四号」的船壳在梧州船厂制造后,是否有将舵机房及油箱房中间的开洞密封好,罗衍莹回应「唔记得 睇报告话密封咗」。港灯代表续问,财利是否在「南丫四号」运送到香港后,再切开中间的开洞,罗衍莹同意,表示要让员工进入船舱工作而「按图开孔」,理应由「冯继明监督」开孔过程。罗衍莹明言图则没有显示要安装水密门,因此割完开洞后,亦没有向水密门生产商购买相关位置的水密门,亦没有安装水密门,强调海事处亦检验过此开口的尺寸大小,亦没有提出有问题。
董事罗愕莹指南丫四号建造有改动前须与船东商讨
财利船厂另一位董事羅愕瑩庭上供称,自1973年进入财利后成为董事,有造船工程的大学资格,负责船只销售及与潜在客户沟通,新船建造主要由他及弟弟罗衍莹主力负责。港灯在1994年至1995年去信财利邀请参与「南丫四号」建造项目的投标,羅愕瑩记得准备标书时,有准备「南丫四号」的初步总布置图则,亦有提及船的规格、建造期、及价钱等,其后财利成功中标。羅愕瑩表示中标后与港灯签署合约,被问及建造期间要对「南丫四号」作出与标书内容不符的改动时,是否一定要与船东商讨,财利不能随意改动,羅愕瑩回应「可以咁讲」。
羅愕瑩续指,「南丫四号」的图则当时外判给新加坡公司Naval-Consult负责,是由于港灯的标书要求以双体船「东区一号」作为蓝本设计,而「东区一号」是由Naval-Consult设计,因此财利在中标后已与Naval-Consult沟通设计「南丫四号」的图则,并非如时任工程部经理张泉佑所指,因当时张泉佑不在财利才要将图则外判。翻查资料显示,「东区一号」亦沉没了。
羅愕瑩再指时任工程部主管JA Leizaola在张泉佑离职前半年由他聘请,知道JA Leizaola有英国大学的造船工程资历,尽管他未必能设计图则,但他照理能看懂图则。羅愕瑩被问及JA Leizaola是否懂得计算船的稳定性时,则指「咁我又唔知 应该识睇result」,是否认为JA Leizaola有能力覆核稳定性计算的结果时,明言「我认为系」。
为满足海事处规定决定舵机房与油箱房之间不设水密门
羅愕瑩作供指,当Naval-Consult设计「南丫四号」的图则交由海事处审批后,透过中介公司宏信介绍,将「南丫四号」的船壳建造交给中国内地梧州船厂负责,当时财利及梧州船厂为首次合作。羅愕瑩称冯继明会负责监督建船过程,以确保施工跟足图则,自己亦曾到访梧州船厂大约三度检查进度,其后经中国船级社检查后才将「南丫四号」运送回财利进行后续工程。
死因研讯主任引述「南丫四号」的标书指,「南丫四号」须包含5个水密舱壁及6个水密舱,向羅愕瑩提问港灯与财利其后是否有更改过标书内容,羅愕瑩回应「文件上冇更改」,惟「我本人唔知」口头上是否有更改过。死因研讯主任续引述「南丫四号」的分部及舱壁图,提及舵机房与油箱房之间显示有通道(access opening),羅愕瑩回应指「呢幅图唔系水密」,惟死因研讯主任指出标书显示此处理应要做水密门,羅愕瑩回应指Naval-Consult在设计「南丫四号」图则时,羅愕瑩发现此处做水密门会与海事处的「船总长度一成」规格相抵触,因此羅愕瑩与Naval-Consult 的 John Lim 商讨后,决定「呢个位(即舵机房与油箱房之间)唔需要水密」。
相隔逾12年才想起「南丫四号」设计初期已决定不建造水密门
羅愕瑩补充,Naval-Consult 设计「南丫四号」时虽然按「东区一号」作蓝本,惟「东区一号」并非在香港航行,因此符合中国船级社的规范,通过「兩舱进水不沉」的标准,相反在香港航行「南丫四号」只须满足「一舱进水不沉」的标准便可,因此认为舵机房与油箱房之间不设水密门都没有问题,能满足香港法例。惟羅愕瑩同意在2013年的在调查委员会报告中只能「推论」当时不安装水密门的原因,但如今却能在庭上记起其不装水密门的原因,今能肯定设计「南丫四号」时根本不需要在相关位置设置水密门。
羅愕瑩被问及为何没有就取消水密门之事宜与港灯修改标书时,则指「中间有嘢更改都唔出奇」,表示虽然书面没有修改标书,但「口头有冇讲就唔记得」,强调最终海事处亦审批了。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关注,羅愕瑩在2013年的调查委员会,即海难事故发生的3个月后,居然没有想起「南丫四号」在设计初期时已决定不建造水密门,罗回应「你可以话我冇谂返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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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与Naval-Consult提及决定不设水密门
死因研讯主任向羅愕瑩指出,既然认为「船总长度一成」的规格如此重要时,为何张福初在做「南丫四号」的稳定性计算时违反了这规例,而羅愕瑩却未曾发现,羅愕瑩回应「唔知有冇复核 重点系交俾海事处」,称由张福初全权负责。羅愕瑩被问及有否向梧州船厂提及「南丫四号」的舵机房与油箱房之间不需要水密门时,则指水密装置是「南丫四号」运送到香港后,由财利员工后期安装,与梧州船厂无关,因此亦不会向他们提及相关位置不会有水密门。
羅愕瑩被问及财利员工将「南丫四号」舵机房与油箱房之间开了洞口后,是否在直至事故发生前都未封好,羅愕瑩则反驳「唔可以话冇封返好,系跟图则做」,惟同意该洞口是在梧州船厂封好、抵达香港后,由财利员工切开的。羅愕瑩强调财利的意思,由制造「南丫四号」初期时已认为不需要在相关位置做水密,若与其他证人的说法有所抵触,则以自己的说法为准。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关注,羅愕瑩除了与Naval-Consult的John Lim提及过此更改外,是否曾与他人提及过,羅愕瑩回应「冇」。羅愕瑩亦表示不知道「南丫四号」的船舱围板只有190毫米,违反规例要求的230毫米。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再确认羅愕瑩如今的说法,指曾与John Lim商讨「南丫四号」要跟「船总长度一成」的规格,因此在舵机房与油箱房之间不安装水密门,并认为Naval-Consult能在其后的图则反映到该位置是通道(access openning),而非水密 (water tight),羅愕瑩回应「应该系咁」。
称私下决定减少水密舱壁数量亦毋须通知工程师
遇难者家属由大律师谭俊杰代表质疑羅愕瑩与Naval-Consult的John Lim决定在「南丫四号」舵机房与油箱房之间不设水密的沟通在何时段发生,羅愕瑩指港灯在1994年11月批财利进行「南丫四号」建造工程,大约在12月尾与John有此决定。遇难者家属一方续引述财利向海事处递交的图则,显示当中并非如羅愕瑩所指,在相关位置不设水密,惟该些图则由羅愕瑩向海事处发送。羅愕瑩回应,当时自己是为放假的员工JA Leizaola 协助发出图则,惟自己「唔一定睇(图则)」,亦指「我知内容,但唔等于我会check」,不过他同意若自己有详细检阅图则,会发现图则在相关位置标识水密是错误的。
羅愕瑩被问及尽管标书要求「南丫四号」要有5个水密舱壁及6个水密舱,在与John Lim决定减少水密舱壁数量后,是否仍不需要向主要负责工程师冯继明提及,羅愕瑩称「唔需要」。惟遇难者家属一方则指出,John Lim从来没有向调查委员会或在证供中提及羅愕瑩有提出过该改动。羅愕瑩则强调拆除两舱是为了符合「船总长度一成」的规格,并否认在「南丫四号」建造时的1994至1996年已知道要在两舱中间设置水密门。
遭质疑庭上说法为「今日嘅你打倒昨日嘅你」
海事处代表庭上质疑羅愕瑩提出要符合法例「船总长度一成」规格的说法,指根本没有法例要求最尾的船舱不能短过船总长度一成,称羅愕瑩对该规例的理解错误,羅愕瑩则指「我都系而家先知道」、及「我可能理解错误」。海事处续质疑羅愕瑩指拆除两舱之间的水密门是为了避免违反「船总长度一成」规格之说,无论羅愕瑩或John Lim均根本从未在2013年的调查委员会报告中提及过,羅愕瑩回应「我唔记得」,并称有无水密门均合法。
海事处代表引述羅愕瑩在调查委员会提及,「南丫四号」符合「一舱进水不沉」的标准便可,所以两舱中间是否安装水密门都无所谓,惟如今羅愕瑩却变更其说法,称曾向John Lim提出一定要取走中间的水密门,否则会违反「船总长度一成」的规格,羅愕瑩回应「重点系合法」。海事处代表续描述羅愕瑩与John Lim为「秘密对话」,称羅愕瑩之说法为「今日嘅你打倒昨日嘅你」,认为羅愕瑩如今的解释为事故发生才倒转思考揣测当时情况,亦质疑羅愕瑩与John Lim之间的对话并不存在。
事件造成39人罹难
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死因研讯主任由李希哲代表,39名遇难者一并展开研讯,不设陪审团;有利害关系方为海事处、经营「海泰号」的港九小轮控股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建造及经营「南丫四号」的财利船厂、香港电灯有限公司;赵少琼的胞弟赵炳全、家属梁淑玲坐家属列席听审。
39名遇难者为区晓霖、邬宝甜、张月媚、许嘉伟、李瑞兰、郭亮莹、苏贵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张颂轩、徐莲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颂彩、易慧、黄丽珍、黎翠玉、徐志伟、陈敏盈、陈荣基、郑燕兰、刘静岚、梁家杰、李咏梅、甄子祈、古文昌、赵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灵、林嘉敏、刘文丽、陈巧銮、郑先鑫、何黄佩兰、徐凯盈。当中包含8名儿童,他们于2012年10月1日晚上,在南丫岛对海域被淹死。
案件编号:CCDI-1075-1113/2012(MC)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