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男见习督察否认非礼女警及袭击警员受审 女警供称警署工作期间遭「长官」手背扫臀

更新时间:14:07 2025-04-03 HKT
发布时间:14:07 2025-04-03 HKT

38岁时任男见习督察涉于1年间在警察学院内非礼女警,另在元朗警署内非礼及袭击两名警员。涉案男子今早在粉岭裁判法院否认非礼等3罪受审,女警庭上忆述去年9月在元朗警署执行职务间,遭「长官」用手背扫臀部。因当下事发突然而未能作反应,事后已即时报告上级揭发本案。

X供称走廊上遭人用手背扫臀部

被告杨孟羲,报称公务员,被控两项猥亵侵犯及一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他于2023年11月某日,在黄竹坑香港警察学院大操场猥亵侵犯Y;另于2024年9月9日,在元朗警署地库支援组办公室B8室外走廊猥亵侵犯X;他另被控于2024年5月2日,在元朗警署地库巡逻小队第一队办公室B21室内袭击Z。控辩双方承认事实指,被告在去年9月10日因非礼罪被捕,没有任何刑事定罪记录。

女事主X今早于屏风后作供,忆述2011年加入警队,去年9月9日案发时驻守元朗警署,负责处理文书工作。当天下午4时许,她与男同事前往警署内的支援组办公室,提取公务手机以处理职务。支援组同事向X交出手机后,X面朝墙壁并背向走廊,站在靠近走廊位置的桌子前检查手机。X突然感觉有人用手背从右至左水平地扫过其臀部一下,「有一啲力度压落黎」,因感极度不适,X不禁尖叫「啊」,站在附近的支援组同事及男同事亦听到。X随后拧头向后望,仅发现一名白衣长官、即被告在走廊上经过,惟不认识被告。X遂问支援组同事及男同事「见唔见到?」,惟二人否认目睹有人触碰其臀部。

X称首次遇非礼来不及反应

X在盘问下供称,案发时其上身轻微前倾,检查在桌子上的手机,惟感觉到有人用手背「速度均匀」扫X的臀部,X称「时间短,但系感受好大」。辩方大律师质疑X,既然感受甚大,为何没有立即截停被告询问。X解释,事件在工作期间发生,作为女性首次遭他人非礼,当下来不及做任何反应,亦不知道如何处理事件,且当自己大叫后,被告亦没有回应,并继续步行离开现场。X续指,自己随即向同事询问被告的身份,获告知被告为巡逻小队的长官,X离开案发地后已即时向自己上级报告事发经过。

辩方大律师马维𫘥盘问X时,提及案发时被告佩戴警察装备带,扣著手套、帽子及胡椒喷雾等装备,接触X身体部分的可能是手套等物品,而非手背。X否认其说法,供称触碰自己物品是有体温、压力及触碰感,且挂在腰间的装备有绳索连住,形容为「吊吊揈」,即使意外触碰,也会是「一下一下」,不会是均速及有连续性。

X的同事、侦缉警员蔡继正。何家豪摄
X的同事、侦缉警员蔡继正。何家豪摄

X曾用A4纸向男同事示范非礼过程

辩方向X指出,案发时的感觉与实际上有差异,因而会造成错误理解,实际上被告并无用手扫X的臀部,X否认。X另称,当时有用A4纸向男同事示范遭非礼的过程,X其后在同年12月曾在住所附近见过被告。

X的男同事、侦缉警员蔡继正供称,去年9月9日曾与X一同前往支援组办公室处理职务,其后X突然大叫一声,并指称遭人触摸臀部,X向蔡示范动作,蔡感觉到柔软的手由右至左扫过蔡的臀部。惟辩方在盘问下称,当时扫过其臀部的并非手,X当时是用A4纸向蔡作出示范。

审讯下周一续,预料将传召另外两名女警事主。

案件编号:FLCC2440/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