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借贷纠纷案二审败诉 深圳法院:需为前宝珠公司偿还¥340万

更新时间:21:10 2026-09-01 HKT
发布时间:21:10 2026-09-01 HKT

6年前,内地女星刘晓庆担任股东的公司,被指曾接受深圳一名王先生借贷330万元,惟该公司未有归还,王先生逐透过法律途径追讨。内地极目新闻今日(1日)报道,王先生发帖公开判决书,显示刘晓庆330万借贷纠纷案二审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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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一(8月31日)对刘晓庆借贷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指刘晓庆需在未实缴的340万元出资范围内,为「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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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官司始于2020年,王先生以个人名义出借给许某、刘晓庆珠宝公司330万元,还款期限为2021年3月30日。判决书显示,2023年王先生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刘晓庆珠宝公司及许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该珠宝公司以及许某向王先生履行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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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因刘晓庆珠宝公司、许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王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该次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