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实施 算法首次纳入保护

更新时间:08:51 2026-06-02 HKT
发布时间:08:51 2026-06-02 HKT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昨日起实施,对1995年原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全面修订,首次将「数据」、「算法」等纳入保护范畴,情节严重的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列举8类合理保密措施

《规定》明确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和保护范围,保护范围涵盖技术信息(如结构、配方、工艺、算法、电脑程式等)和经营信息(如创意、管理、客户信息、财务数据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阶段性成果或失败的实验数据、技术方案等,也受到保护。


《规定》列举了8类合理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协议、人员管理、物理隔离、技术防护(权限分级、数据脱敏、操作日志留痕)、载体管理、设备管控、离职管理等,回应了数码时代商业秘密保护的实际需要。

一般侵权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包括造成权利人直接损失较大、对权利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年内因侵犯商业秘密受到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侵权行为等情形。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