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无理由退货争议|网购45把雨伞全损兼写名竟退回 涉事小学家委会致歉赔款
更新时间:11:28 2026-05-21 HKT
发布时间:11:28 2026-05-21 HKT
发布时间:11:28 2026-05-21 HKT
近日,浙江有网店商家发文控诉,指早前接获一批寄往江苏「苏州市浒墅关中心小学」的45把红色雨伞订单。买家收货数天后申请「无理由退货」,惟商家收到退件后,发现所有雨伞均有明显使用痕迹,伞面严重破坏及出现褶皱,且每把伞上均写有学生姓名,根本无法作二次销售。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
据内媒《扬子晚报》报道,商家表示,涉事订单于本月12日签收,买家翌日曾反映有5把雨伞损坏,惟商家因事忙未及回复,买家遂于15日将全数45把雨伞退回。商家强调,落单前已向买家声明该批雨伞为「一次性用品」,仅承诺签收时破损包换,使用后损坏恕不退换。这批雨伞连同往返运费,令商家合共损失378元人民币。商家其后多次联络买家,对方均「已读不回」。

商家指雨伞均明显使用过及损毁。 扬子晚报

商家指雨伞都写有学生的名字。 扬子晚报

涉事学校。 扬子晚报
相关新闻:生仔要考牌︱陕西家长集体退污糟衫 店家「PO」学生演出片证「白嫖」
内媒记者昨日(20日)前往涉事小学采访,门卫以校领导及教职员不在为由拒绝;记者其后致电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得知采访意图后更直接挂断电话,校方至今未作任何回应。
不过,事件曝光后峰回路转。商家于19日晚已将相关控诉影片下架,并透露涉事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已多次主动联络致歉,并全数赔偿45把雨伞的货款及所有运费损失。
有内地律师指出,「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前提是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若商品被使用甚至损毁后再要求退款,属违背诚信原则,商家有权拒绝退款并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