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5岁女派出所遭摸胸迫口交 民警判囚2年9个月遭质疑过轻

更新时间:12:58 2026-03-21 HKT
发布时间:12:58 2026-03-21 HKT

福建有15岁女生在派出所,遭一名民警性侵犯,包括摸其胸部及强迫口交。犯案民警其后猥亵罪成,判囚2年9个月,受害人父亲认为刑罚过轻准备申请抗诉。许多网民也指,公职人员知法犯法,更应从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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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黄河报道,张先生指,事发时15岁的女儿小君在2025年6月16日下午,因殴打他人,被传唤到福建宁德市霞浦县牙城镇派出所的教导员办公室,民警李某期间让小君母亲离开,留下小君与李某二人在办公室,期间小君遭李某性侵。

小君父亲认为判刑过轻。新黄河
小君父亲认为判刑过轻。新黄河

张先生出示的霞浦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李某的猥亵行为包括抚摸胸部、生殖器侵入口腔抽插、射精等。2026年3月16日,李某因犯强制猥亵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张先生称,李某当庭未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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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指,案发后,小君精神受极大打击,情绪一直低落,多次离家出走。他批评,一审判刑太轻,打算申请抗诉,并对李某提起民事诉讼索偿。

案件引起网民热烈讨论,「安全的地方不安全」、「才两年九个月?犯罪成本这么低」、「正常人可以这么判 但是此犯罪人员是公安人员 尤其应该加大处罚力度」、「知法犯法,还是个领导教导员」、「有些人不能看职业」、「这是第一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