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上任百日统计|多数议员全勤 惟新设「投票在席率」见分野 一议员竟缺席16次投票
发布时间:06:55 2026-04-10 HKT
第八届立法会上任逾3个月,今日(4月10日)迎来第100日。《星岛》统计发现,会期至今绝大部分议员在立法会大会及内务委员会等主要会议上,均保持100%出席纪录。不过今届大会新增「投票在席率」,公众可在网上查阅议员于大会议案表决时是否在席,纵使部分议员出席率「全勤」,但其投票在席率或仅得八至九成,即出席率未必能完全反映议员参与表决的实际情况。据统计,有19名议员的投票在席率未达100%,当中有5名议员低于九成,有议员至今缺席16次表决。
新制区分「出席」与「投票」 错过一个议案或引连锁反应
本届立法会上任前,秘书处曾举行简介会,介绍大会的新表决程序,包括由本届会期开始,即使有关议案属不记名表决,议员亦须先透过座位上的电子表决系统,按下「出席」按钮,以记录其在表决当刻是否在席。此安排是为配合本届生效的《立法会议员守则》,根据守则,议员每年提交的工作报告,须涵盖其「立法会会议的出席率、投票率及发言情况」。「按出席」步骤旨在方便计算议员表决时的在席率。
换言之,此举将传统「会议出席率」与「在席参与表决」细化,让公众能更准确地监察议员的参与度。不过其计算方式亦相当微妙,因该比率会将议案及相关修正案一并计算。今届无约束力的议员议案修正案偏多,甚至被指「滥提」,因此议员若缺席一个有多项修正案的议案,便会产生连锁反应,投票在席率大受影响。
陈绍雄急病澳洲入院 出席率仍为100%
守则又规定,议员如有获立法会主席信纳的合理缺席理由,该次缺席可不计算在总体出席率中。投票在席率亦采用同一计法。选委界陈绍雄于2月因急病在澳洲留医,获信纳为合理缺席理由。他错过了2月25日和3月18日两次大会,但数据上显示其出席率、投票在席率均为100%。其投票在席率的表决总次数,分母为73次,有别于其他议员的80多次。他说身体已逐渐恢复,3月下旬开始返回议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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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委界伍焕杰缺席16次投票:等䢂5分钟 落到去已投完
新议会至今举行8次大会,《星岛》统计,大部分议员在大会的投票在席率达100%,包括大主席李慧琼、「新丁」如江旻憓、谭镇国等;19名议员的投票在席率未达100%,更有5名议员低于九成。其中,在席率最低议员为身兼培侨中学校长的选委界伍焕杰,共缺席16次投票,包括两次政府决议案、两次议员议案及相关修正案,在席率仅81.4%。3名议员在席率87.2%,分别为选委界范凯杰及陈曼琪、建测规园界刘文君。
伍焕杰接受《星岛》查询时解释,1月28日会议议案比预期早表决,到发现要表决时由议办赶到会议厅,「等䢂等咗五分几钟,落到去已经投完」;3月25日因其他公务在身,只能出席上午会议,下午离港。他承诺继续熟习会议常规,以立法会工作为先。陈曼琪1月28日有出席会议,但缺席两个议员议案及修正案表决,她表示当天下午需到广州出席第七届广州仲裁委员会成立大会,并接受广州市人民政府颁授委员的聘任,已按规定预先填写不在席通知请假,并说明理由。
方国珊在席率不足九成:出席区会、与官员开会
范凯杰缺席1月28日大会,令他错过当日两项议员议案及相关修正案。他解释当日需出席海南省政协会议,事前已按议员守则请假并通知秘书处,惟后经大会主席裁定不获信纳为合理理由。刘文君则指,曾因公司董事会而缺席会议,亦有一次因检查文件而错过投票。
地区直选「票后」方国珊仅缺席3月19日续会一次议案投票,但因修正案较多,令她共计缺席9次投票,投票在席率仅为89.5%。她解释,当日早上西贡区议会就安达臣道议题需急切讨论,加上西贡区有两间小学面临停办,当日需与教育局开会。她又称,当日「仅差一分钟」便赶上投票,之后亦有继续参与会议,承诺日后以立法会工作为首任。
↓↓立法会大会「投票在席率」(由低至高排列)↓↓
| 界别/选区 | 议员 | 投票在席次数(投票在席率)* |
| 选举委员会 | 伍焕杰 | 70/86 (81.4%) |
| 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 | 刘文君 | 75/86 (87.2%) |
| 选举委员会 | 陈曼琪 | 75/86 (87.2%) |
| 选举委员会 | 范凯杰 | 75/86 (87.2%) |
| 新界东南 | 方国珊 | 77/86 (89.5%) |
| 纺织及制衣界 | 陈祖恒 | 78/86 (90.7%) |
| 科技创新界 | 邱达根 | 79/86 (91.9%) |
| 选举委员会 | 黄锦辉 | 79/86 (91.9%) |
| 社会福利界 | 陈文宜 | 82/86 (95.3%) |
| 选举委员会 | 管浩鸣 | 82/86 (95.3%) |
| 选举委员会 | 陈宗彝 | 82/86 (95.3%) |
| 选举委员会 | 李家驹 | 83/86 (96.5%) |
| 新界东北 | 李梓敬 | 72/74 (97.3%) |
| 乡议局 | 刘业强 | 84/86 (97.7%) |
| 工程界 | 卜国明 | 84/86 (97.7%) |
| 地产及建造界 | 黄浩明 | 84/86 (97.7%) |
| 选举委员会 | 陈祖光 | 84/86 (97.7%) |
注:只列部分未达100%「投票在席率」议员
*投票时在席,不论有否参与投票。
范凯杰成唯一大会缺席者
至于传统的会议出席率,范凯杰因出席省政协会议缺席一次大会,出席率为88%,是唯一在大会有缺席纪录的议员。他在内会出席率只有86%,于司法及法律事务、政制事务委员会出席率,分别为80%及75%。
至于内会,选委界葛珮帆缺席了两次会议,出席率71%,属全体议员中最低。此外,新界东北陈克勤、选委界梁子颖及范凯杰,内会出席率同为86%,属少数未能在主要会议中达至「全勤」的议员。
至于各事务或小组委员会层面,新民党李梓敬在人事编制小组出席率虽为100%,但身为副主席的他在3次会议中,「有合理理由缺席」两次,亦缺席了3月16至20日期间的大会及委员会会议,他解释该段时间要到联合国发言。同属该委员会的选委界李家驹,出席率仅有67%。选委界伍焕杰在工务小组委员会的出席率为50%,同界别的魏明德在工商及创新科技事务委员会的出席率亦只有50%。另外,纺织及制衣界的陈祖恒在该委员会的出席率同为67%,其于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的出席率则是75%。
陈振英:公众可直观检视议员参与度
内会主席、总协调人陈振英表示,今届新规定下,每一次表决无论是否记名、议员是否表态,都需要按下「出席」按钮并计算在席率,目的是确保议员在重要时间留在会议厅;当然这种模式也有局限,议员大可以「揿完掣就行开」照样计算出席,但总需要一个量化的准则,公众最直观、最快可以看出议员对议会事务的参与度,亦显示本届立法会严于律己。
至于省市政协活动不视为「合理缺席理由」,陈振英指,上届订立守则时有详细讨论,许多工作都与公务有关,但需要定下优次,立法会事务理应仅次于中央国家机关、全国人大政协和特区政府活动,范围应较狭窄,亦期望议员要以立法会工作为先。
记者:郭文卓、林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