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朴房|放宽建筑规例惹公平性质疑 议员忧「两把尺」执法 当局称需务实处理

更新时间:15:03 2025-07-25 HKT
发布时间:15:03 2025-07-25 HKT

政府拟于明年3月推行「简朴房」规管制度,立法会相关的法案委员会今早(25日)召开会议。当局因应「简朴房」要求,放宽楼宇的高度、厨房及窗口的要求,一旦单位不获认证则需向屋宇署提交申请作更改,否则或违反《建筑物条例》。多名立法会议员要求当局多向外界说明,以免做成不公平。

条例列明,如一个分间单位获「简朴房」认证或正在申请认证时,根据《建筑物条例》所发出的拆卸、移除、改动建筑物的命令,是不会适用于这个分间单位;但若相关命令是于申请「简朴房」认证前已发出,命令未有遵办或撤回,就算去申请认证期间,相关命令仍然适用。

议员质疑「简朴房」放宽建筑规例公平性

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谢伟铨表示,这条条例的安排如「两把尺」,若其他业主不是做「简朴房」,但做改动,屋宇署或会按《建筑物条例》执法,令人感觉不公平,呼吁当局多做解说。选委界管浩鸣关注,若分间单位内涉及潜建的部分是否同一处理方法。

房屋局副秘书长(特别职务)王明慧解释,主要是涉及楼低高度、厨房及窗口的要求,与《建筑物条例》有不同,如果是做「简朴房」单位会有轻微的调整,当局已与屋宇署沟通,始终需要务实地处理问题,假设现有11万个分间单位要完全符合《建筑物条例》的要求,并非最实际的方法。

她续称,屋宇署已检视过,「简朴房」相关的要求不是最关键的要求,因此从整体政策角度而言,要给予空间予业主改正,需要有轻微的调整。她指若单位涉及其他潜建物,业主在申请「简朴房」认证时,需要向当局说明已经处理相关部分,屋宇署命令已遵办后,才可获得认证。

「简朴房」失去认证时 业主可选择还原或申请合法化

条例亦订明,一旦分间单位失去「简朴房」认证,又或其申请已有定论被拒绝申请时,《建筑物条例》的要求就会恢复适用于该单位。工程界卢伟国表示,假如业主决定「简朴房」不再出租,不再申请认证,但没有还原单位的装潢,变成一般居住用的单位,是否即时会变成违规。

王明慧表示,相关业主可遵循法例要求,向屋宇署申请相关工程部分合法化,简单而言,当局因应分间单位放宽部分《建筑物条例》的规定,故在认证期间,屋宇署执法时不会适用,但当相关单位失去认证时,业主就可选择还原单位或向屋宇署提交申请。

记者:郭咏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