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制定新守则 议员须交工作报告、设监察委员会 梁君彦: 完善自我监督
发布时间:17:52 2025-04-25 HKT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今午(25日)与全体议员召开会议,并于会后见传媒,正式宣布将修改《议事规则》,以进一步完善自我监督、优化立法会议员履职制度,将制定一套新的「立法会议员守则」,包括加强利益申报、提交工作报告等,又会将「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改为「立法会监察委员会」,一并处理涉及议员纪律、利益申报等问题,一旦裁定违规最严重可取消议员资格,故会请政府配合修改《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预料所有新安排于下届立法会实施。
目标下届立法会实施
梁君彦表示,过去数周与各党派代表,就进一步完善自我监督、优化立法会议员履职制度进行交流咨询。他指今届立法会是首次在完善选举制度下,任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下产生的议会,议会停止内耗回归理性务实,全体议员一直全力以赴做好议会工作,至今已通过90多项法例,较上届多五成;亦批出210项拨款建议,主要与民生、经济等有关,涉款额较去上届多两成半,形容这些成绩是有目共睹。
订明议员工作表现要求 包括出席会议、交工作报告
梁君彦表示,世界正经历百年一遇的大变局,国家亦是全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香港更是处于「由治及兴」的关键时期,无论国家、香港、社会都对立法会有更高的期望,议员都自觉意识需有更多的担当,并以更高的标准,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加强自我监督,故在自我完善履职制度回应国家及社会各界的期望。
他称立法会本著「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议员不断去精益求精,一如以往当每届任期完结前,议员都会总结经验检讨及优化议会的运作,本届任期尚余数月,现在是适当时候作出一篮子的检讨,以提升议会的效率及紧贴市民的需要,增加议会的透明度及问责性,务求为香港做得更多及更好。
梁君彦称议员有共识,作为特区管治团队的一部分,要有一套清晰完善的守则,协助议员自我监管及自我完善,因此参考行会成员、政治委任官员、区议会、公务员履职安排相关行为守则做指引,在现行《议事规则》基础上,著手制定新的立法会议员守则,目标下一届立法会实施。
他表示守则将引入多项措施,包括订明议员行为操守及工作表现要求,例如需要出席会议、参加表决、定期提交工作报告等,就议员不当行为严重程度设立处分机制,改进议员利益申报机制等,因此「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职能扩大,并会改名为「立法会监察委员会」,同时将优化委员会的运作,包括检讨职务考察的安排,简化委员会选举程序等,整套建议将交由议事规则委员会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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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表现不够好?梁君彦:自我要求
被问到为何现在要作修改,是否议员表现未够好,梁君彦表示这是自我要求,在「爱国者治港」中要不断去提升,社会各界都有监察议员的工作,希望整合成手册让下届议员的新议员会更容易明白,「那些要小心、那些要申报、那些不应该做」等。但他强调,新的守则中没有订明积效指标(KPI),主要是提醒议员要开会,立法会是其主要的工作。
至于委员会安排检讨,他举例以往有委员会职务考察共有数位议员出席,但同行有秘书处、官员等,感觉立法会不太尊重,故未来会规定一个20人的委员会,最少有一半以上议员出席才去考察。
另外,被问到早前议会发生「骑劫议案」风波,就议员是否已动议有讨论,会否包含在今次修订当中,梁君彦坦言今次没有讨论,会交由「班长」廖长江及协调小组处理。至于因应上届乱象在立法会行管会订立一些规限议员助理的守则,梁称今届已经取消。
记者:郭咏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