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希怡工人姐姐产子掀热议 外佣有几多日产假?BB有冇居留权?外佣怀孕迷思一文睇清

更新时间:12:40 2026-10-28 HKT
发布时间:12:40 2026-10-28 HKT

郑希怡(Yumiko)前日(26日)在社交平台发布「喜讯」,上载一张手抱初生婴儿的温馨合照,留言「屋企多咗一个新成员」,旋即引发外界猜测她是否再度怀孕。事隔一日,Yumiko昨晚(27日)急急在社交平台解画,揭开这位「新成员」的真正身份——原来是陪伴梁氏一家11年的工人姐姐Maymay所生的宝宝。

Yumiko手抱BB为工人姐姐初生子 网民:系你屋企放产假?

Yumiko写道:「大家会错意啦,呢个系我屋企工人姐姐嘅BB,系我屋企做咗11年,阿浸(梁浸浸)出世就系度,我一早当咗系我屋企一份子。」她续指,BB出世后梁浸浸俨如大姐姐,很懂得照顾人,并衷心祝福Maymay:「希望她佢呢一次的选择,会系一个幸福的归宿,请快啲放完产假⋯⋯」好友刘浩龙留言「都系𠮶句,MayMay母子平安」,徐濠萦亦恍然大悟:「原来系MayMay」,黄依汶则大赞Yumiko是「最好的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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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miko昨晚(27日)急急在社交平台解画,揭开这位「新成员」的真正身份。
Yumiko昨晚(27日)急急在社交平台解画,揭开这位「新成员」的真正身份。

网民反应两极 一文睇清外佣怀孕双方权益迷思

事件曝光后,网民留言走向两极。一派送上祝福,认为Yumiko与工人姐姐相处11年情同家人,彼此感恩实属难得;另一派则质疑外佣在合约期内怀孕是否恰当,甚至有人以「BB似唔似你老公」等带人身攻击的言论嘲讽,随即被其他网民反驳「积下口德」。亦有网民聚焦政策层面,担心此例一开会助长更多外佣来港产子,衍生「新双非」问题,并质疑BB的居留权及香港纳税人是否需要「埋单」。

面对网民连串疑问,以下根据香港劳工处及入境处的官方资料,梳理外佣在职怀孕的相关权益与法律规定。

点撃浏览网民对于工人姐姐怀孕产子的观点:

 

外佣怀孕迷思1:雇主可否解雇在职期间怀孕的工人姐姐?

答:根据劳工处《外籍家庭佣工雇主指南》,雇主由外佣经医生证明书证实怀孕之日起,至产假结束而应复工之日为止,不得解雇该外佣,除非外佣因犯严重过失而遭即时解雇。雇主如违反规定,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港币10万元,并须向外佣支付解雇代通知金、相等于1个月工资的赔偿款项,以及产假薪酬。换言之,单凭外佣怀孕本身,并不构成合法解雇的理由。

外佣怀孕迷思2:外佣可有多少日产假?

女性外佣如符合以下条件,可享有连续14个星期有薪产假:在所订定的产假开始前已受雇不少于40星期;已给予雇主怀孕及准备放取产假的通知(例如出示医生证明书);及如雇主提出要求,已递交医生证明书说明预产期。产假薪酬的每日款项相等于外佣每日平均工资的五分之四。雇主在支付第11至14周产假薪酬后,可透过实报实销形式向政府申领发还该部分款项。

外佣怀孕迷思3:工人姐姐怀孕期间,雇主可安排「粗重」工作吗?

《雇佣条例》规定,雇主不得指派怀孕雇员从事粗重、危险或损害怀孕的工作。若怀孕外佣已向雇主提交医生证明书,说明她不适宜处理的工作,雇主应该根据有关专业意见,适当地调整怀孕外佣的工作范畴。

外佣怀孕迷思4:工人姐姐在港所生的子女,会否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这是网民最关注的问题之一。根据入境处资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取得须符合《入境条例》附表1的规定。非中国籍人士在香港出生的子女,并不能单凭「在港出生」而自动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具体而言,非中国籍父母如在港合法居住或工作(例如持有外佣工作签证),须为在港出生的婴儿向入境事务处申领受养人签证(Dependent Visa),以确保其合法留港。该儿童须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后,方可依规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因此,外佣在港所生的子女,其逗留条件跟随父或母其中一方,并非一出世就自动享有居留权。

外佣怀孕迷思5:雇主可否拒绝BB留宿家中?

根据《雇佣条例》所指,外佣合约条款仅适用于雇主与外佣本人。合约中规定的「住宿条款」(Mandatory Live-in Requirement)只涵盖外佣个人,雇主并无任何法律责任为外佣的子女或家属提供住宿。雇主作为居所的业主或租客,拥有决定「谁可以进入或居住于该私人住宅」的法律权利。雇主拒绝外佣婴儿进入或居住,属于合理行使私人住所的权利,不构成违法,亦不属于性别歧视或不合理对待外佣。

外佣怀孕迷思6:合约完结后,外佣与BB何去何从?

根据标准外佣合约,外佣只可根据特定合约为指定雇主工作,通常获准在香港逗留两年,或逗留至终止合约后两星期(以较早者为准)。换言之,外佣的居留权与其雇佣合约挂钩。若合约届满不获续约,外佣便须离港,其受养人(包括在港出生的BB)的居留安排亦须相应处理。有安老业界人士指出,按一般两年合约期计算,外佣及其子女难以满足「合法居港7年」的永居申请条件。

Yumiko:「当佢屋企网民赞「好雇主」 

说到底,Yumiko这次分享的本意,是出于对一位效力11年、看着梁浸浸出世长大的工人姐姐的祝福。她在帖文中「请快啲放完产假」的呼唤,反映的是雇主与外佣之间罕见的长期信任与人情味。外佣在职怀孕涉及的法规、居留权及社会资源等议题固然值得理性讨论,但正如部分网民所言:「雇主ok姐姐ok,网民唔ok」,在法例框架之内,雇主的个人选择与包容,或许也是香港这个城市难得的一点温暖。

资料来源:劳工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