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T首推强积金「回水」安排 与基金经理表现挂钩

更新时间:14:50 2026-01-19 HKT
发布时间:14:50 2026-01-19 HKT

强积金(MPF)受托人之一BCT表示,有见市场长期诟病基金经理「不论表现好坏皆收费」,因此推出市场首创、与基金经理表现挂钩的投资管理费回赠安排,并适用于指定BCT强积金计划及成份基金。根据资料显示,目前只有BCT亚洲收益退休基金设有「同舟共济」投资管理费「回水」安排安排。

BCT指出,于特定投资期间,相关基金的投资回报如未达目标回报,其投资经理将以回赠管理费的方式补偿差距,令回报达至目标回报,或尽量接近目标回报,但回赠也有封顶,不会超过上述管理费,「不能要求基金经理贴钱打工」。

目标回报设定为年率3%

根据资料显示,是次「回水」安排适用于泰康资产管理(香港)旗下 BCT亚洲收益退休基金,特定投资期为今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目标回报为相关基金于特定投资期的目标回报,并设定为年率3%,而此年率不会在特定投资期期间改变。

若实际回报未达到3%,泰康将以一次性基金单位回赠方式向符合有关条件之计划成员填补相关基金在特定投资期内,实际回报与目标回报之间的负值差距百分比(受限于最高百分比0.4%,即相关基金现时的投资管理费率)。回赠金额将根据该成员于特定投资期(即12个月)在相关基金的平均每月资产净值(以每月月底的资产净值计算)乘以该负差距百分比计算。BCT在计算每月月底的资产净值以计算一次性基金单位回赠金额时,只会使用截至2026年3月31日(即特定投资期开始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该成员持有的相关基金的基金单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