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坏䢂事件工程师交假报告判社服令
发布时间:03:00 2026-09-24 HKT
玛丽医院新落成的「临床大楼1」早前发现28部升降机中、有24部出现问题,54岁注册工程师就其中一部升降机,提交载有虚假资料和具误导性的安全证书及升降机检验报告,被机电工程署起诉2项传票控罪罪成。暂委裁判官何子俊昨于东区法院判刑时,指涉案升降机位于医院,这加重了案件严重性,但升降机运作畅顺及无即时危险,被告有悔意及无证据指他谋取私利,终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告罗永齐,被票控1项「交出理应知道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文件,以充作遵从根据本条例对其施加的要求」及1项「注册升降机工程师进行检验后认为升降机或其任何相联设备或机械的设计及构造,并非属良好,或并非处于安全操作状况,发出安全证书」。
机电工程署表示,现正征询法律意见,以考虑是否就相关判刑提出覆核。
传票指,被告约于去年1月24日就有关薄扶林玛丽医院临床大楼1内的L-3号升降机,交出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升降机安全证书及升降机检验报告;及作为注册升降机工程师,在上述同日为该L-3号升降机进行检验后发出安全证书,而该升降机及其相联设备的设计或构造,并非属良好或处于安全操作状况。
何官判刑时引述案例指,升降机安全相关罪行涉及公众安全,工程师负有重大法律责任,须确保检验按法例要求。本案中,涉案升降机有4组缺陷,并非短期内可自行消除,而承建商可能基于被告的判断和涉案文件,批准升降机投入运作,考虑到涉案升降机位于医院,使用者包括病人、医护和探访人士,这更加重了案件严重性。
辩方早前曾求情罚款处理本案,何官认为这并不足以反映案件严重性,但接纳案中有一系列求情因素,包括涉案升降机运作畅顺,并无即时危险或对公众造成影响,而被告其实亦有进行检验,并非完全没有履行他作为工程师的职责。
何官续指,本案定罪基础是被告没有尽其谨慎责任,被告称他与承建商沟通不足,疏忽大意及低估法律后果而犯案,加上被告有悔意及无证据显示他谋取私利,终判160小时社服令。
田北辰不满判刑:简直荒谬
前立法会议员田北辰昨日于Facebook发文,表达对案件判刑强烈不满,直言「极之遗憾」,医院升降机运作有问题是「人命关天」,法庭予以轻判「简直荒谬」,欠缺应有的阻吓力。医院工程造假及运作不畅顺,可以直接威胁市民生命,法庭不应轻纵放过,须严加惩处、予以重判。
田指相关控罪目前最高刑罚仅判囚12个月,认为提高刑罚上限已经是刻不容缓之事;又呼吁当局应立即剥夺被告的专业资格,「继续把关人命安全,简直系对公众安全嘅极大践踏。」
案件编号:ESS 25361、25362/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