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司机强奸继女多年重囚13年
发布时间:03:00 2026-05-29 HKT
47岁跨境司机12年前到广东度假时非礼13岁继女,其后变本加厉多次强奸继女,至2021年两人争执后继女向男友透露而揭发事件,跨境司机再威胁继女称若因此收入受损会索偿50万元。继父早前承认妨碍司法公正罪,受审后被裁定非礼强奸等4罪罪成。法官李素兰昨于高院判刑指被告严重违反诚信,重判监禁13年,指事主事后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且遭母亲迁怒,断绝联络再于庭上否认指控更令事主心碎。
被告承认一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受审后被裁定两项非礼、一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及一项强奸罪罪成,一项强奸罪罪脱。法官引述创伤报告指,事主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长期惊恐、恼怒、发噩梦,表现逃避,不时会忆起案发经过,感到焦虑受压,情绪受困。法官续指东窗事发后,事主勇于告知母亲,岂料未获对方保护之余更遭到迁怒,断绝联络,撤去所有学业财政支援,母亲再于庭上否认事主指控,不相信其说法,令事主心碎。法官续提到,然而事主已经重过新生,被告重犯机会低。
法官判刑指案情严重,两人以父女相称,年纪相差21年,事主13岁起遭被告侵犯,14岁起遭被告强奸,案发时未成年无法自保。法官认为被告身为继父,与事主同住,被对方形容为带权威的严父,完全主宰事主生活,犯案严重违反诚信。
事主年仅13岁起遭性侵
法官提到妨碍司法公正罪中,强奸罪本已严重,被告明知事主会出庭指证自己,还向对方称自己会因此收入受损,不应提控,在事主无力支付之时威胁会索偿50万元收入损失,间接指控事主说法失实要求中止案件,加剧事主伤痛。李官以监禁2年至4年为非礼等罪量刑起点,而强奸罪则重判监禁12年,部分刑期同期执行,共囚13年。
控方开案陈词指,事主母亲与前夫育有一子一女,2000年在香港诞下女事主X,夫妻离异后,2007年在内地与被告再婚,再诞下两名儿子,母亲2011年取得单程证来港团聚,与被告及子女同住于新界一间寮屋。
被告2014年与家人回广东度假期间,触摸当时年仅13岁的事主胸部。翌年3月,被告在住所内以指插事主阴道,翌月更爬到事主身上摩擦下体,多次要求手淫。同年夏天,被告更进一步企图性交,惟因事主未经人事而未能得逞。此后被告变本加厉,经常强奸事主,由于事主仍然在学,家庭经济依赖被告,而且事主份属继女,不欲引起家庭纷争,故哑忍多年。直至2021年8月,事主因父女争执而搬离住所,其后向男友透露多年受辱经历,男友随即寻求社工协助并报警。
案件编号:HCCC241/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