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推教师执业证书新制 蔡若莲:研设1年过渡期
发布时间:03:00 2026-02-07 HKT
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昨日展开会议,讨论修订《教育条例》(第279章)引入执业证书及定期更新的要求。有议员问及会否设立过渡期,教育局局长蔡若莲表示,初步拟计划设一年过渡期。有议员会后接受本报访问时亦赞同,认为可以让教育局、学校、教师各方先熟悉新制度流程。
议员赞同:需时熟悉流程
根据教育局提出的《教育条例》修订方案,将引入教师执业证书制度,以规范教师执业管理。其中,在职教师需每3年申请续期一次,续期期间需完成累计150小时的专业进修,以确保教学能力与专业素养持续提升。
教育界议员邓飞在会上关注「适应过渡期」。蔡若莲回应表示,考虑到首次登记执业证书的教师数量较多,且教师需时间筹备并完成150小时专业进修,加上学校在实际运营中也需要时间调整配合,当局初步计划设立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尚未取得执业证书的教师可正常履职,给予业界充足的适应空间。
选委界议员管浩鸣质疑,要求代课教师申请教师执业证书或过于苛刻。蔡若莲回应,为了保障学生的福祉,而长期代课教师的工作性质与在职教师一致,所以认为他们也需符合一定时数的专业进修要求。
选委界议员林振升则关注申请执业证书,需符合通常居于香港的要求,他举例若教师过往在大湾区工作2至3年,回港后想重新任教,其执业证书是否会失效。蔡若莲回应,如果该教师在申请时,已得到本港学校聘请为教师,或表示他未来12个月都在港居住,都符合居港的要求。
对于教育局提出的一年过渡期,邓飞接受《星岛》访问时表示赞同,认为能让教育局、学校、教师各方熟悉新制度流程。另外,他建议,可将部分培训转为线上模式,方便教师灵活安排进修时间。香港直接资助学校议会副主席陈狄安亦认同,过渡期时间合理,但他同时关注新来港的外籍或内地教师的专业进修安排。「是否需要在入职前完成150小时的专业进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