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女囚犯不准穿短袖衫裤 邹幸彤败诉

更新时间:03:00 2026-01-14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1-14 HKT

  惩教署规定女囚犯在夏季日间必须穿长裤,男囚犯却可全日穿短袖上衣及短裤。还柙中的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申请在夏季日间穿短裤或薄裤被拒,前年入禀申请司法覆核,质疑有关政策涉嫌性别歧视。法官高浩文昨于高等法院接纳署方专家观点,指研究显示女性比男性关心外在形象,长裤因此能遮掩疤痕等,让女性囚犯心理上更舒适和安全,署方没有不当地区分男女囚犯处境以致造成歧视,驳回司法覆核,邹幸彤须付讼费。
官:女性对私隐期望较大
  申请人为邹幸彤,答辩人为惩教署署长。法官昨认同署方专家惩教署高级临床心理学家洪雪蕙博士指,相同待遇也不一定带来相同结果,男女生理上不同,因此带来不同人际及个人影响,包括不同拘禁体验。由于囚犯以男性为主,并由此设计拘禁环境,而女性囚犯则公认心理健康较易受伤害,也容易忽略其需要,在监狱内囚服于女性囚犯而言更具意义,部分女性囚犯分外敏感,对衣着有独特需要。
  法官续指从生理及社交角度而言,无论在狱内还是社会中,女性对私隐的期望都比男性大。从临床心理学角度来看,女性囚犯尤其是曾受侵犯、受创、自残或滥药者,会特别自觉其外在形象,不愿展露疤痕或惹来扰人的性关注,因此衣着对心理健康隐含重要影响,尤其是女惩教院所也不时有男职员出入,故应提供适切衣着保障女性囚犯的私隐,长裤因此能让女性囚犯心理上更舒适和安全,包括遮掩脚毛及疤痕。
  法官又认同洪雪蕙博士指,研究显示女性无论任何年纪,都比男性关心外在形象,女性亦更重视人际关系和社会目光,女性囚犯若被要求穿短裤,她们或会为了从众而感到受压,触发自尊和自我形象问题。法官又引用洪雪蕙博士指,署方文献显示各年龄层女性身上,监禁与身体疾病之间关系明显更强烈,女性亦更易受低温影响,包括月经出血,临床经验表明,女性囚犯曾表明喜欢穿长裤,因为在监狱环境中更保暖,法官遂总结认为署方没有不当地区分男女囚犯处境以致造成歧视。
  法官续指长裤安排对女性囚犯而言没有不利,首先个别女性囚犯可以医学或非医学理由,申请于夏天日间穿着特殊衣物,所以邹幸彤可能可以穿着短裤,其次邹幸彤主观喜好与政策利弊无关,因此法官亦不认为长裤安排对女性囚犯不利。保安局:惩教署合情合理合法
保安局:惩教署做法合情合理合法
  保安局发言人表示:原讼法庭的裁决,印证了惩教署的做法合情、合理和合法。根据《监狱规则》第26条,惩教署须向每名在囚人士提供符合惩教署署长所订准则的制服。多年以来,惩教署都有委任专责小组检视在囚人士的衣物安排,并经充分考虑多项因素,包括惩教设施的类别、在囚人士不同作息活动、不同性别的在囚人士在温度、生理及心理舒适度方面的需求、在囚人士的隐私和体面考虑,以及监狱的保安、秩序及纪律等,以因时制宜地持续改进衣物安排。
  惩教署会继续不偏不倚地依法执行《监狱规则》的相关规定,致力提供稳妥、安全、人道、合适和健康的羁管环境。案件编号:HCAL152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