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介入接管宏福法团管委会
发布时间:03:00 2025-12-20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灾引起公众关注大厦管理及围标等问题。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表示,政府昨引用《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第31条,向土地审裁处提交申请,解散现有宏福苑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委员会,并委任华懋集团旗下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为委任管理人,协助宏福苑居民处理火灾后各项管理及后续事宜,并不会收取行政费。这是政府首次引用此条例提出申请。
麦美娟表示,当前宏福苑管理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是大型维修工程后续跟进、相关工程合约、法团维修帐目处理、保险赔偿、现有管理公司约满后屋苑管理及保安等复杂问题,不是一般法团管委会有能力处理。
龚如心慈善信托将捐500万
她指,政府深切体会宏福苑居民正面对巨大困难及不安,明白他们急需获得适切支援,亦关注法团现届管委会是否有能力就各复杂事宜保障他们的权益,在此艰难时刻,法团管委会成员既要处理自身家庭需要,亦要协调及跟进上述事务,压力会相当沉重,加上有居民提出希望政府接管法团管委会,政府经审慎评估后决定主动介入。而龚如心慈善信托已应允,若土地审裁处批出申请,会再捐出500万元,让法团支付后续过程中需要处理法律合约、聘用专业服务等开支,以减轻业主的财政负担。
她强调,委任管理人并无取代业主立案法团的权力,如申请获批,管理人可合法地取得法团的资料,包括管委会曾与多少公司签署合约、保单条款、银行户口余额等,之后可聘请专业人士审视各项法律程序,为业主提供充分及全面的意见,但仍要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召开业主大会等,得到业主同意方可行动。
民政总署专班联合跟进管理
当申请获批,民政事务总署将成立专班,联同合安密切跟进屋苑管理各项工作,管理人将每个月向政府提交报告,及每3个月向土地审裁处汇报工作,确保管理过程透明、高效,亦符合所有业主的整体利益。申请委任时间未设限。
麦美娟强调,今次不是接管法团,而是接管法团的管委会,没有剥夺业主的权力,反而是提供更专业的管理公司和法律顾问服务。
立法会议员杨永杰认为政府的决定「有担当」,强调政府是透过解散管委会,委托更具专业能力的团队进驻,以提供更有效支援。候任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陈晓峰表示,依法解散现有管委会并委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建筑维修及法规的人士或机构担任管理人,是恰当且合理的做法。他指,不少业界人士都知悉合安长期从事物业管理与维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