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精进续牌屋宇署强调拥酌情权
发布时间:03:00 2025-12-12 HKT
牵涉多宗致命工业意外的精进建筑有限公司,其注册承建商续牌申请遭拒绝后,早前获高等法院批准暂缓除牌,容许继续承接建筑工程,直至上诉正式裁决出炉。高等法院昨继续上诉聆讯, 法官郑蕙心曾指屋宇署拒绝续牌时未按《建筑物条例》提供具体理据,难谓合乎法例要求, 屋宇署一方则强调建筑事务监督享有广泛酌情权,行政决定毋须如司法程序般逐项详解,仅需公平综合考虑安全管理系统性问题, 决定过程单一透明、没有偏见,只是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的专业判断,没有任何可受司法干预的空间。
原告为精进建筑有限公司,由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代表;被告为屋宇署署长及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由资深大律师袁国强及陈浩淇、大律师林恩铭代表。
精进建筑涉及导致5人死亡的3宗严重地盘安全事故, 屋宇署今年5月拒绝精进建筑的续牌申请。法官郑蕙心今年6月认为屋宇署仅断言精进建筑不合资格,没有交代具体理据,难谓合乎法例要求,遂批准暂缓执行除名决定,直至正式上诉结果出炉,期间允许精进建筑继续进行建筑工程,避免全面中止旗下工程,免致现金流中断及违约赔偿。
精进质疑委员会仅6人出席
根据《建筑物条例》,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需由9名专业人士组成,包括建筑事务监督代表1人、建筑师注册管理局等三局各提名1人、香港建造商会提名3人,以及建筑事务监督从合适团体选出2人。精进建筑一方质疑,委员会为其进行面试时仅6人出席,人数不足法定9人,恐影响决定有效性。
袁国强陈词回应,精进建筑此前从未反对6人作决定一事,而法例虽订明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由9人组成,但实务运作多年来容许少于9人开会表决,成员皆无不良动机,纯属专业意见,奉公守法。
袁国强表示,署方开会前已联络全数9名成员,惟仅6人能出席并进行面试,此乃正常安排,无证据显示刻意排除某些成员或存不良动机,法庭应推定署方依循惯常程序行事。法例订明委员会会议法定人数为主席、建筑事务监督代表及另外3人,足见6人已超法定要求。
袁国强重申,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奉命行使专业判断,屋宇署及委员会均为专业监管机构,精进建筑从未投诉委员会决定不专业或不合理,亦无证据证明存偏私或不当动机。若精进建筑欲推翻委员会向屋宇署建议拒牌,必须逾越极高门槛。法庭须慎重考虑署方是否真正违反专业机构应有行为。案件编号:HCMP 952/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