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骗案「傀儡」洗黑钱罪成 警申加刑获接纳
更新时间:03:00 2025-10-18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10-18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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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于2023年至2024年间,以「洗黑钱」或「串谋洗黑钱」罪名,落案起诉两宗案件中合共6名傀儡户口持有人。6人被裁定罪成,昨日在区域法院判刑,警方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向法庭作出加刑申请获接纳,刑期被提高20%,各被告分别判监12至48个月。
警方在2021年3月接获一名76岁本地女子报案,指收到假冒内地执法机构人员来电,讹称受害人在内地干犯刑事罪行,要求其提供银行帐户和密码作调查之用。受害人的户口约9000万元存款其后被转走至傀儡户口。
财富情报及调查科接手调查后,拘捕11名傀儡户口持有人,于2023年下旬落案起诉其中3男1女,4人以他们名下的9个银行户口清洗超过3200万元犯罪得益。4人承认控罪,被法庭裁定9项洗黑钱罪名成立。
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请加刑,案件昨日在区域法院判刑,经法庭审视后,批准加重20%的刑罚,他们分别被判处监禁38至48个月。
就另一宗案件,警方发现一个洗黑钱集团自2023年10月起,于社交媒体以数百元至数千元的报酬招揽客户开设或借出银行户口,在收取银行卡及密码后再将户口售予诈骗集团用作收取骗款。
警方于同年11至12月以「串谋洗黑钱」罪名拘捕5男2女。警方发现其中2名傀儡户口持有人,分别为一名案发时18岁的本地女子及一名案发时23岁的本地男子,他们报称学生并没有其他收入,却在约半个月及一个半月期间,清洗7.8万元至18万元款项。
分别判囚12至48个月
警方于去年10月起诉该两名男女一项「洗黑钱」及一项「串谋洗黑钱」罪。两人上月于区域法院承认两项控罪,昨日判刑时法庭经审视后,批准警方申请加刑,该两名被告人被加重五分一刑期,判处监禁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