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号波越柙43岁男监11月
发布时间:03:00 2025-10-11 HKT
喜灵洲戒毒所于今年7月台风「韦帕」袭港期间,发生企图越柙事件。10号风球下,两名囚犯突然冲向手作工场闸门,其中一人更手持2个空塑胶瓶意图从水路逃走,幸好惩教人员及时追截制服。当中43岁男囚犯承认一项企图在合法羁押下逃走罪,另承认盗窃和管有危险药物等4罪,昨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11个月。裁判官郑润聪指,越柙案情节严重,直言被告手法愚蠢及危险,明显未想清楚便行动。
被告蔡正宏,报称装修工人,承认一项企图在合法羁押下逃走罪,同案56岁清洁工人林锦明早前认罪后被判囚4个月。蔡另承认盗窃、管有危险药物、管有适合于及拟用作吸服危险药物的器具,和抗拒警务人员等4罪。
郑官指,盗窃和藏毒案的最大求情理由为被告蔡正宏认罪,他现在虽无毒瘾,但过往曾进入戒毒所,必然知道藏毒的严重性。郑官进一步指,被告被「断正」后拒捕,抗拒期间需要4至5名警员协助制服,反映情况混乱,法庭判刑需保护前线执法人员的安危。郑官最终就盗窃、管有危险药物等4罪,判处被告入狱7个月。
郑官强调,被告在惩教看管下应服从指示,遵守良好纪律。他形容被告手法愚蠢,明显未有思考清楚便行动,案情严重,离开喜灵洲的行为非常危险。郑官考虑到被告于短时间和短距离内被捉拿,以6个月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至4个月监禁。鉴于此案与盗窃和藏毒案的性质有别,两案刑期分期执行,被告的总刑期为11个月。
辩方求情称,被告现时无依赖毒品,不适合判入戒毒所,被盗物品和涉案毒品均为自用,望法庭念及物品价值不高、毒品份量不多而轻判。辩方力陈被告因女友在菲律宾发生意外,想过去协助因而情急之下抗拒警务人员,其后一时冲动而计划越柙,被告当时无想清楚逃走路线。
称想见女友 携空瓶以浮于水上
案情指,惩教人员于2025年7月20日下午约3时44分,在喜灵洲戒毒所的手作工场看管囚犯,期间目睹蔡正宏与林锦明突然冲向工场闸门,蔡手持2个空的5公升漂白剂胶瓶和一件T裇,而林则两手空空。惩教人员立即追赶并要求增援,追逐期间,林摔倒后被制服,增援人员在通往沙滩的楼梯截停蔡。
8天后,蔡和林于荔枝角收押所被拘捕,蔡在警诫下承认因为想到菲律宾见女友,而在看到闸门没上锁时把握机会逃跑,事前没有计划亦无人知晓。蔡又表示从洗手间取得2个空瓶以便浮于水上,其后再以T裇掩饰。
案件编号:ESCC2446/2025、ESCC 900018/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