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纠纷涉绑架67岁商人 四男子否认控罪

更新时间:03:00 2025-08-07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8-07 HKT

  四名年龄介乎34至39岁的男子,5年前涉因买卖消毒用品的退货纠纷,屡向67岁男商人追讨退款不果,联手策划驾车绑架商人,持牛肉刀恐吓并殴打致流血,抢夺其信用卡后私自提款及转帐共逾25万港元,又致电向其妻子勒索120万元赎金。4人否认绑架及抢劫两罪,案件昨于6男1女陪审团席前开审。控方强调本案主要争议在于被告的身份及角色,有被告声称案发时不在现场,而控方主要依赖环境证供,包括闭路电视片段、指纹证据、电话纪录及男事主供词来举证四人联手犯案。而涉案闭路电视片段显示,2名被告曾使用男事主的信用卡提取现金,并转帐至首被告的户口。
  本案4名男被告依次为胡烱豪、庄梓峰(Brian)、蔡家宝(KHAMIAM Panya)及欧阳俊云,蔡家宝在审讯期间获准保释外出。
抢卡掠25万 勒索120万
  控方开案陈词指,本案源于梁金有、胡烱豪及胡烱豪的弟弟的商业纠纷,胡屡次追讨欠款未果,遂伙同庄梓峰、蔡家宝及欧阳俊云策划绑架。案发当日,三名男子在湾仔街头将梁金有强行押上一辆车,庄梓峰负责驾车,胡烱豪坐于副驾驶位,后座则有欧阳俊云及一名身份未明人士。梁金有在车内遭受牛肉刀指吓,并遭拳打脚踢致血流披面,期间其手机、东亚银行及中国银行信用卡被抢走。
  车辆行驶至鹤咀途中爆胎,蔡家宝便驾驶另一辆车赶至,接送众人到大角咀某酒店。胡烱豪其后致电梁太,要求梁太将120万元赎金存入胡烱豪的银行户口。闭路电视片段显示,胡烱豪及欧阳俊云其后曾使用梁的信用卡到银行提款;银行纪录显示他们提款104452元现金,转帐达147470港元。
  控方指胡烱豪在录影会面时承认曾向梁追讨欠款及致电梁太,但否认参与绑架,又声称他案发时并不在场;警方在涉案车辆内发现庄梓峰的指纹,庄梓峰的手机纪录显示他当日凌晨1时43分曾发讯息予「肥宝」询问「点样揾地方安置?」,被控方视为他们绑架梁金有的佐证。
  蔡家宝被捕时表示:「唔关我事㗎,系庄梓峰叫我帮手车人,去到后尾我先知原来阿豪(胡烱豪)佢哋挟咗个阿伯」,向警方解释他仅受庄梓峰指示接送涉案人士,蔡亦否认有份殴打梁金有。梁金有在认人手续中只认出胡烱豪为其中一名凶徒,梁另忆述案发时他身旁有一名全黑打扮的男子将他打至流血。案件编号:HCCC26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