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祸学生藏毒索款 冒警运输工囚30月
更新时间:03:00 2025-04-01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4-01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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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中学生于2012年在天水围偶遇五旬男运输工,遭对方插赃嫁祸藏毒后,对方讹称他为警察,前后共要求索取近5万元以摆平事件。男事主向同学借钱时,同学母亲拒绝并联络事主家长,终揭发此案。被告于2013年被捕后弃保潜逃,时隔11年从罗湖入境香港时被捕。被告早前承认9项欺诈罪及1项盗窃罪,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陈永豪昨判刑指,被告抓紧年轻事主入世未深的特质,再三恐吓并向事主索取金钱,更声称事件涉及黑社会及廉政公署,必然思前想后、食髓知味,行为「卑劣得令人发指」,经考虑后判囚30个月。
官斥卑劣得令人发指
陈官判刑时引述案情指,本案横跨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案发时任职运输工人的59岁男被告梁伟杰与当年年仅16岁的陈姓男事主在天水围相遇,梁自称是警察并快速展示一张疑似警察委任证的证件,然后搜陈身,并从陈身上取出一小包白色粉末,声称陈藏毒须带回警署。陈当时哭求解释「毒品」不属于他,梁取走陈钱包内的800元「当无件事」,其后却不断向陈索取共47950元及价值2000元的手机以摆平事件。陈的同学母亲拒绝借钱后联络陈的家长才令案件得以揭发。
陈官指,被告被捕时首先在警诫下保持缄默,但其后反指是陈当年抢走他装有11万元人民币的手提包,他捉到陈后陈向他求饶并建议分期还款,更声明他不知道陈为何称呼他为「阿Sir」,斥责被告明显谎话连篇。被告的犯案手段可耻,比同类案件的犯案手段更精密,被告再三向年轻学生施压,更声称事件涉及黑社会及廉政公署,可想而知事主受到重大惊吓,认为被告此等行为十分卑劣,判囚30个月。
案件编号:DCCC 726/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