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数及反申索部分成立 「齐惜福」须付逾6.3万
发布时间:03:00 2025-04-01 HKT
由前特首梁振英夫人梁唐青仪发起及赞助的慈善机构、社企「齐惜福」,在2021年11月起被室内设计公司3度入禀追讨逾21万元工程费,「齐惜福」反指对方未有依照合约完成装修,提出反申索逾200万元。梁唐青仪庭上力陈申索方拖延工程进度,称「点对得住捐钱俾我地嘅善长」。审裁官李毅昨在小额钱债审裁处裁定双方部分申索成功,扣除反申索款项,「齐惜福」一方需支付逾6.3万港元。
冷气工程测试未完被驱离
李官宣读判决时,指因申索方确实有履行部分双方合约列明的工程,因而下令「齐惜福」须向申索方支付95220.5元。相反,李官同意申索方为无电力牌照承办商,故下令申索方须向「齐惜福」支付32100元。双方部分申索成功,扣除反申索款项,「齐惜福」一方需支付逾6.3万港元。
李官引述合约内容称,申索方确实有在施工地点安装掣箱、冷气及就厨房士多房明渠等作施工。尽管「齐惜福」指控冷气装置有损坏,及没有安装雪种等,皆因「齐惜福」在冷气工程测试未完成前,已经将申索方驱离,而且申索方从未提及不愿完成工程,故下令「齐惜福」须向申索方支付工程费用。相反,「齐惜福」没有足够证据显示部分反申索理由,故下令部分反申索撤销。
申索方为「意.建筑」(I ARCHITECTS LIMITED),被告为齐惜福(Food For Good Limited)。申索方就丽阁邨地舖单位电力供应、装修及冷气设备工程,向「齐惜福」追讨工程欠款及讼费。申索书指,申索方于2021年1月至6月与齐惜福协议相关工程,同年8月已完工,但「齐惜福」拖欠尾数,金额总数达37万元,由于小额钱债审裁处每宗案件的最高申索额为7.5万元,故申索方只就提出的3宗案件向被告方追讨合共217220元,余额放弃。
「齐惜福」的反申索原因包括,冷气工程未能完成、冷气系统没接驳电力,须由第三方完工、更换挂墙冷气机连安装;申索方未能完成合约项目,令「齐惜福」需安排其他公司完成项目,未能如期营业,预缴合约费用超过已完成工程项目费用等。案件编号:SCTC39015/2021,3792、5032/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