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确认被告状态适合方继续调查

更新时间:03:00 2025-02-12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2-12 HKT

  2020年初医院口岸爆炸案,昨于高等法院续审。拘捕警员昨接受第三被告的代表大律师梁耀炜继续进行盘问并提出辩方案情,指吴子乐在被拘捕后在没有足够休息下接受录影会面。警员不同意,称吴没有表示过自己需要休息,而每次进行录影会面前亦有询问吴,吴均表示情况合适。
  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案发时驻守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的警长沈鸿源,于2020年3月7日晚上约11时半到达宏创方503室,其后拘捕及警诫吴。
  吴的代表大律师梁耀炜昨盘问沈,提到沈于3月8日约凌晨零时至凌晨3时许、在未有理会吴疲倦的情况下,向吴调查及以记事册向吴录取警诫口供;沈不同意,并指精神状态因人而异,不能单凭时间是深夜,便推论吴疲倦。沈又称如果吴认为不合适,可以保持缄默。
关注被告精神 「一开机就问」
  沈续指,在其后进行的3次警诫录影会面前及会面当中,他都有向吴询问他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会面,吴均回答适合并同意进行警诫录影会面。沈更指,在进行警诫录影会面时「一开机就会问」。辩方又问,是否即使受疲倦而影响准确性仍会继续会面,沈称「呢个系一个假设嘅问题」。法官陈仲衡亦关注,这是一个抽象的情况。
  梁大律师又提出辩方案情指,自在3月7日晚上被捕后,吴一直接受调查至早上约10时半,才获得35分钟时间去吃饭及上洗手间,随即继续第3次录影会面,吴必然感疲倦。沈不同意,并重申吴在警诫下,清楚明白自己的权利,吴亦有充足的时间阅读胪列其权利的《被拘留人士通知书》及记事册记录才亲自签署确认。
  案件编号:HCCC186/2022